中國網財經5月23日訊(記者鍾文鑫) 據信用中國(天津)網站消息,天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因未在有較大危害因素的配電櫃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被天津市西青區應急管理局罰款2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5月4日,天津市西青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對天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專項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在有較大危害因素的配電櫃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天津市西青區應急管理局決定對該公司處以罰款2萬元人民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一)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天眼查顯示,天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爲李燕,註冊資本爲15000萬人民幣,由桃李麪包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桃李麪包 證券代碼:603866)持股,持股比例爲100%。

公開資料顯示,桃李麪包前身是瀋陽市桃李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於1997年1月23日,現註冊資本爲658,876,652元。公司主要經營麪包及糕點、月餅,是一家致力於烘焙食品生產、加工、銷售的綜合性公司。公司核心產品麪包及糕點所使用的桃李品牌已成長爲跨區域的全國知名麪包品牌。截至目前,該公司擁有37家子孫公司,已在全國市場建立起26萬多個零售終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