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职教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介绍,2022年“职教国培”示范项目共设置培训团队研修、教师培训、校长(书记)培训3大类8个项目24个子项目,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研究确定承训单位43个。

其中,培训团队研修设置培训管理者研修、公共基础课培训者团队研修、专业课培训者团队研修3个项目,由北京师范大学等8家单位承担培训任务。

教师培训设置专业领军教师高级研修、紧缺领域专业骨干教师示范培训、优先发展产业领域专业骨干教师示范培训和公共基础课教师示范培训4个项目,由北京大学等30家单位承担培训任务。

校长(书记)培训设置校长高级研修1个项目,由天津大学等5家单位承担培训任务。

《通知》规定,5月14日前,各承训单位需完成项目编班。各承训单位需完善项目培训方案,经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培办)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备案,并在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数字化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学习平台,完成编班,公布培训方案 。

5月16日前,各承训单位需落实参训人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名额分配表,下达培训指标和网上报名卡,相关院校在核对并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参训教师个人信息后,组织教师登录学习平台注册报名。管理系统未录入和信息不完善的教师不能参与报名。

5月18日前,各承训单位需组织资格审查、发布开班通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单位)通过学习平台对学校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结果,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承训单位统一在学习平台发布开班通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院校自行登录查看,按要求组织学员参训。

5月22日-10月底,开展培训。承训单位按照培训方案展开培训,严格落实制度、人员、经费、后勤等各方面保障,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培训工作安全顺利,取得实效。承训单位于项目培训结束前1天,集中组织学员通过平台匿名评教和参与满意度调查,国培办于培训结束1个月内对参与项目的院校展开满意度抽查。

《规定》特别提出,承训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参照《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培训资金用足用好。线上培训可参照50人(含)以内的同步在线培训为不高于60元/人/学时、50人以上的同步在线培训不高于3000元/学时,异步在线培训为不高于6元/人/学时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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