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市衛健委通報出院出艙人員規範管控要求

在今天(24日)舉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趙丹丹對外通報了針對出院、出艙等人員的規範管控要求。

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符合出院、出艙標準後,定點醫院、方艙醫院爲其出具解除隔離醫學證明,對健康管理事項進行告知承諾;對隨身物品、衣物以及行李箱等進行全面消毒。

隨後,由所屬地區用“點對點”方式進行對接轉運,繼續實施7天居家健康監測,並要求:一是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佩戴口罩,有條件的居住在通風良好的單人房間,減少與同住人的近距離密切接觸,分餐飲食,做好手衛生,避免外出活動;二是居家健康監測6天內無須進行核酸和抗原檢測,第7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由屬地安排專車將其轉至公立醫療機構檢測,或由醫務人員上門採樣送公立醫療機構檢測;三是居家健康監測期間,隨申碼賦“黃碼”。

同時,根據上海市防控辦要求,特別提醒出院、出艙人員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出院、出艙人員居家健康監測後3個月內,不納入社區篩查。

二是隨申碼轉綠碼後,如需出入公共場所,要遵守場所要求的有關規定,落實相應措施,如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

三是按照“願檢盡檢”原則,如無發熱等不適症狀,可自行前往常態化核酸檢測點,憑紙質版或電子版的解除隔離醫學證明進行單人單管檢測。

四是如有發熱等症狀,應做好個人防護,及時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上海市防控辦要求,各區要指導督促街鎮加強對接,做好政策解釋疏導,居(村)委會、物業等不得阻攔、拒絕有關人員返回社區。

(總檯記者 張倩 魏然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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