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陳佩珍

歷時7個月,中原銀行(01216.HK)吸收合併省內3家城商行獲監管批覆。

5月25日晚間,中原銀行在港交所發佈《中國銀保監會關於本行吸收合併的批覆》顯示,中原銀行董事會欣然宣佈,中國銀保監會已批准吸收合併,且本行於2022年5月25日收到中國銀保監會《關於中原銀行吸收合併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焦作中旅銀行的批覆》(銀保監覆[2022]355號)。

中原銀行表示,於本公告日期,中原銀行亦已於2022年3月1日獲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審批有關吸收合併的反壟斷審查,並於2022年5月10日完成H股配售事項。因此,吸收合併的所有條件均已達成。中原銀行目前正在推進相關工作及程序以完成吸收合併,且中原銀行將適時就吸收合併的進展作出進一步公告。

2021年10月27日,中原銀行宣佈,董事會通過擬由中原銀行吸收合併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及焦作中旅銀行。潛在吸收合併完成後,中原銀行將繼續投入並拓展其本身的主營業務。

今年1月26日晚間,中原銀行發佈的公告顯示,中原銀行董事會宣佈,於2022年1月26日(交易時段後),中原銀行、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及焦作中旅銀行因訂立吸收合併協議。據此,中原銀行將根據中國公司法及其他適用中國法律吸收合併各目標銀行。

根據吸收合併協議,中原銀行已有條件同意以總代價約284.7億元收購售股股東於目標銀行持有的所有股份,其均將以分別向售股股東發行代價股份的方式支付。吸收合併的主要條款顯示,吸收合併的總代價將以按發行價每股代價股份2.1366元向各售股股東發行133.25億股代價股份(按售股股東於目標銀行的股權計算)的方式支付。

根據中原銀行公告,完成吸收合併的先決條件有三個:(1)H股配售事項已完成;(2)根據監管部門已審批吸收合併有關事項的反壟斷審查;(3)已自相關監管部門取得現時已知適用於吸收合併的全部批准、許可、備案及登記。吸收合併協議任何一方概不得豁免有關先決條件。

“中原銀行一直致力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將中原銀行辦成一流商業銀行’的發展目標,全力支持地方經濟建設,服務社會民生。因此,爲深化金融領域改革,做優做強地方金融,着力打造一流城商行及提升金融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能力,中原銀行期望透過潛在吸收合併優化能繼續拓展成一流的商業銀行及實現整體業務的高質量發展。”中原銀行曾在公告中表示。

中原銀行吸收合併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及焦作中旅銀行三家城商行後,新成立的省級城商行資產規模將超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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