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俊 北京报道 

5月26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数字经济法治论坛上发言时指出:要依法妥善审理数字经济新业态案件,共同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依法严惩各类涉网络信息、数据安全、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完善数字安全体系,筑牢数字安全屏障。

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周强表示,中国法院积极回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构建数字时代司法新模式,推动司法审判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行在线审理机制,设立互联网法院,探索“网上案件网上审理”机制,推进司法全流程网络化,打造线上线下并行的诉讼模式,实现了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健全在线司法规则,在全球率先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探索建立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推动诉讼制度转型升级。深化技术与司法融合应用,广泛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助力诉讼服务、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审判管理,建成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研发各类智能化办案辅助平台,率先制定《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深化以区块链为代表的关键技术运用,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迈向更高层次。

周强介绍了中国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举措。一是制定司法解释,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司法需求,明确裁判标准,强化规则指引。二是强化裁判规则引领,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大数据权属案”“暗刷流量案”“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小猪佩奇著作权案”等一批具有规则确立意义的涉数字经济案件,大力推进互联网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配套工作机制。三是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定期发布涉互联网典型案例,发挥典型裁判示范意义,推进司法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四是加强数字经济法治问题研究,深化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交流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数字法治发展。

共同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至关重要。周强表示,坚持平等互惠,秉持公平正义、开放包容理念,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境内外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数字经济新业态案件,共同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坚持安全有序,全面树立数字化思维,转变司法治理模式,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涉网络信息、数据安全、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完善数字安全体系,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不断深化司法交流,健全案例分享、法律交流、司法协助、法官培养等合作机制,完善新型合作平台、整合司法资源、加强信息互通,实现更加高效的司法参与,共同推进发展、共同维护安全、共同参与治理、共同分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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