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

近日,人民銀行印發《關於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制約金融機構放貸的因素入手,加快建立長效機制,着力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助力穩市場主體、穩就業創業、穩經濟增長。

長效機制的建立具有緊迫性和重要性。一方面,伴隨着新冠肺炎疫情和烏克蘭危機帶來的風險挑戰增多,市場主體普遍面臨困難,特別是處於服務行業和產業鏈末端的中小微企業,訂單不足、成本上升、融資困難等問題讓企業難以維繫正常的生產經營。

點多量大面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是穩經濟增長的重要一環,也是穩就業的主力支撐。因此,金融機構堅持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並重,加大貸款投放力度,增強助企紓困能力是當務之急。

另一方面,超預期因素衝擊對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造成的影響是暫時性、階段性的,我國經濟韌性強、潛力足、迴旋餘地廣,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而在今後經濟高質量發展進程中,小微企業顯然是不可或缺的力量。

近年來,在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持續得到緩解。人民銀行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末,普惠小微貸款餘額20.7萬億元,同比增長23.4%,連續36個月保持20%以上的增速;4月新發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利率5.24%,處於歷史較低水平。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金融機構受內生動力不足、外部激勵約束作用發揮不充分等因素影響,“懼貸”“惜貸”問題仍然存在。

破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正處於關鍵時期,長效機制的建立不僅能夠爲廣大中小微企業增添發展底氣,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投放的後顧之憂,增強其信貸投放的意願和能力,爲穩市場主體穩就業穩增長持續貢獻力量。

銀行業金融機構如何利用金融管理部門推動建立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的契機,進一步提升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對應《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需要聚焦制約放貸的因素,從增強內生動力和完善外部激勵機制同時着手,進一步提升自身實力和服務能力,夯實高質量發展基礎。

首先,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需要有更爲健全的容錯安排和風險緩釋機制,來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提升基層信貸人員的放貸意願,完善的盡職免責制度是關鍵。對於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來說,應結合普惠小微貸款不良容忍度監管要求,對分支機構的信貸人員在放貸流程中無違法違規操作且所發放貸款不良率未超出容忍度標準的,嚴格落實盡職免責要求。

同時,強有力的信貸風險管理體系和內控機制的建立,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敢於放貸的重要基礎。因此,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方面要在做好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監控的全流程風險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充分運用數字化手段,提升風控能力,定期深入開展風險排查,前瞻性地應對風險隱患;另一方面也要就風險定價、風險撥備和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的各類問題及時進行歸納、彙總和分析,進而不斷完善風控體系建設。

其次,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要考慮以更爲優化的服務理念和激勵機制,創造更好的放貸環境。

一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中小微企業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充分認識服務中小微企業對銀行業發展的重要性。中小微企業不僅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基礎客羣,服務中小微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需要具有主動性。

二是更爲完備的優惠制度和考覈機制是激發銀行業金融機構願貸動力的關鍵所在。無論是提升內部轉移定價(FTP)優惠力度,還是完善績效考覈體系、增加獎勵機制等,都是通過實實在在的舉措,增強基層網點和一線業務人員對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工作積極性的方式。

再次,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要着力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和服務水平。

充足的資金是銀行放貸的根本。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方面要充分運用降準釋放的長期資金、再貸款再貼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提供的資金,加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業;另一方面要拓寬多元化信貸資金來源渠道,增加內生資本補充,加大外源資本補充力度,進一步夯實資金基礎。

中小微企業點多面廣,需要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持續增加有效金融供給。圍繞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目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科學合理制定年度普惠小微專項信貸計劃,大型銀行應發揮“頭雁”作用,中小銀行要聚焦主責主業,共同提升普惠金融的供給能力和水平。

最後,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還要注重強化產品和服務的更新迭代。

針對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短、小、頻、急的特點,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強化金融科技手段的運用,藉助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提升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並且,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針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生命週期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差異化、特色化金融產品,滿足不同類型企業的差異化金融需求。而銀行爲小微企業提供更具針對性的金融產品,也有利於提升小微企業的貸款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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