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劉方益

整整1億股,金髮科技拋出的股票激勵計劃可謂大手筆。

6月5日晚間,金髮科技(600143.SH)公告稱,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總計1億股,授予價格爲每股5.50元。

金髮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2022年的目標爲淨利潤較2021年增長不低於10%或者營業收入增長不低於11%。

長江商報記者發現,近5年來,金髮科技營業收入增幅中,除了2018年增長9.42%以外,其他年份增速均超過14%。而且,公司2022年還有一批項目將投產,營收增長超11%的目標顯然過低。

需要關注的是,當前,金髮科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袁志敏因2016年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被立案調查,目前被取保候審。此案還被列入2019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之一。

股票激勵目標被指過低

時隔12年後,金髮科技再發股票激勵計劃。

6月5日晚間,金髮科技發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顯示,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總計1億股,約佔本激勵計劃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25.74億股的3.89%,其中首次授予8545.65萬股,佔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3.32%,首次授予部分佔本次授予權益總額的85.46%;預留授予1454.35萬股,佔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0.57%,預留部分佔本次授予權益總額的14.54%。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總人數爲1350人,佔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冊員工總人數9728人的13.88%,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爲每股5.50元。

截至6月5日收盤,金髮科技每股股價達8.85元,金髮科技首次授予價格相當於打了個6.2折。

需要注意的是,本激勵計劃中,金髮科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層面的業績指標考覈相對寬鬆,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三個會計年度,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三個會計年度業績考覈目標需滿足下列條件:2022年淨利潤較2021年增長不低於10%或者營業收入增長不低於11%;2023年淨利潤較2021年增長不低於20%或者營業收入增長不低於22%;2024年淨利潤較2021年增長不低於30%或者營業收入增長不低於33%。

2021年,金髮科技營業收入達401.99億元,同比增長14.65%;淨利潤達16.61億元,同比下滑63.78%。

按此計算,金髮科技2022年至2024年的考覈目標分別爲,淨利潤18.27億元或營業收入446.21億元,淨利潤19.93億元或營業收入490.43億元,淨利潤21.59億元或營業收入534.65億元。

近5年來,金髮科技營業收入增幅較爲穩定,除了2018年增長9.42%以外,其他年份增速均超過14%。公司淨利潤起伏較大,2017年和2021年分別下滑25.68%和63.78%,2018年至2020年增速分別爲13.89%、99.43%和268.64%。

2022年一季度,金髮科技營業收入達94.57億元,同比增長4.42%;淨利潤達4.21億元,同比下滑44.93%。

儘管金髮科技一季度營業收入增幅僅4.42%,但疫情之前,公司2018年和2019年一季度營業收入增幅也僅2.75%和6.54%。

由此來看,金髮科技2022年完成營業收入11%的增長並不算困難。

而且,2021年年報顯示,金髮科技改性塑料(華北)項目、改性塑料(華南)項目、改性塑料(華東)項目,分別有產能2.5萬噸/年、2.2萬噸/年、3.4萬噸/年,預計將於2022年5月、7月和8月投產;完全生物降解塑料PLA產能3萬噸/年,預計將於2022年第二季度投產;年產400億隻手套項目,預計將於2022年第三季度完成建設。

上述項目建成後,金髮科技營業收入有望得到提升。

袁志敏內幕交易成典型案例

當前,金髮科技內部有一大不穩定因素,公司實控人陷入內幕交易。

5月26日晚間,金髮科技公告稱,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袁志敏通知,因2016年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袁志敏被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立案調查,深圳市公安局對其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自2022年5月25日起計算。

金髮科技表示,目前,袁志敏正常履職,公司經營運作正常、管理層穩定,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將確保公司各項經營活動正常進行。

資料顯示,袁志敏1961年3月出生,北京理工大學工學碩士,組織研發的“新型阻燃熱塑性樹脂系列產品開發及產業化”項目曾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證監會官網披露,監管部門曾於2019年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提到,袁志敏在2016年2月19日決定啓動員工持股計劃,並安排公司停牌事宜。

隨後在當年的3月1日,金髮科技發佈《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公告,計劃向袁志敏和員工持股計劃全額認購的定向資管計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就在同日,金髮科技復牌交易。

關於非公開發行股份及員工持股計劃等事項決議,金髮科技在2016年3月1日之前並沒有在證監會指定的報刊、網站等媒體披露。因此,證監會認爲,金髮科技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具有重大性及未公開性。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袁志敏早在2015年年底,就向自己的好友王宗明的銀行賬戶中先後匯入3200萬元。

爲了掩人耳目,袁志敏還通過向第三方借款,再由第三方通過數箇中間方几經輾轉向王宗明提供資金,自導自演了一出資本鬧劇。

2016年2月2日,袁志敏致電王宗明,當日,王宗明和李某玲同時以本人名義開立了證券賬戶和三方存管銀行賬戶。

隨後在2月3日,王宗明將前述銀行賬戶部分資金轉入證券賬戶,並向袁志敏發送短信:“老闆你好、昨天轉給工商聯450萬、股票賬號上各1350萬和1400萬,共計3200萬”,袁志敏短信回覆王宗明:“好”。

在資金到位、賬戶開設完畢後,王宗明開始操作相關證券賬戶於2月3日到15日陸續買入金髮科技的股票。

證監會就此指出:“在內幕信息公開之前,作爲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袁志敏提供資金,王宗明操作涉案賬戶,二人共同交易金髮科技的行爲明顯異常,與內幕信息高度吻合,且二人不能合理解釋賬戶交易的異常性。袁志敏、王宗明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共同交易金髮科技的行爲,構成內幕交易行爲。”

處罰決定書顯示:“責令王宗明依法處理王宗明、李某玲賬戶下非法持有的金髮科技,沒收袁志敏、王宗明違法所得32.73萬元,並對袁志敏處以58.91萬元罰款,對王宗明處以39.28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已將此案列爲2019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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