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信託”)在該公司官網發佈的《新時代信託投資者清償方案說明》(以下簡稱《說明》)表示,投資者轉讓信託項目受益權的價格,已無進一步提升空間,並提醒投資者珍惜來之不易的風險處置工作成果,深入思考、理性決策,爭取早簽約、早審覈、早回款。

6月2日,新時代信託曾發佈公告稱,將於6月8日至6月28日期間受讓投資者持有的合格信託受益權(以下簡稱“信託受益權”)。收購價款按投資者直接投資的單一信託受益權投資本金金額,或通過“新時代信託悠悅理財規劃單一資金信託”“新時代信託悠享養老規劃信託”投資的底層信託計劃中的單一信託受益權投資本金金額,分爲四檔、每檔分別對應一固定比例累進計算,具體如下:

關於清償方案,本次《說明》表示將堅持四大原則。

一是堅持優先清償自然人投資者的原則。方案中明確,新時代信託相關項目底層資產回款和資產處置回款,要通過收購信託受益權的方式,首先用於解決自然人投資者清償問題。機構投資者是以其認購信託項目的底層資產回款進行清償,新時代信託不提供受益權轉讓安排。同時,回款分配使用過程中,也暫不考慮新時代信託涉及到的其他債權方。

二是堅持投資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從自然人投資者信託業務底層資產處置變現情況看,投資者將發生嚴重損失。而目前的清償方案將新時代信託固有資產處置回款均優先用於賠付自然人投資者,最大限度提高了自然人投資者的清償比例。同時,在按投資本金劃分四檔進行不同比例清償時,也是採用了超額累進計算的方法,使投資者實際保障比例進一步提高。

三是堅持向小額投資者傾斜的原則。清償方案統一以投資者所持單個信託計劃的信託份額本金爲基礎,按照金額大小分檔確定比例。這種分檔安排,也是一般風險機構處置的慣例,主要是考慮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有差異,清償保障比例向抗風險能力較弱的小額投資者傾斜。

四是堅持爭取快速回款的原則。按照清償方案安排,新時代信託在受益權轉讓協議生效後不超過60日內向投資者支付收購款。爲了讓投資者儘快拿到轉讓款,接託管組確定了“邊籤邊審、早籤早付”的工作思路,已經圍繞合同簽署、批量審覈、財務劃款等流程節點作了優化安排,整體審批效率將明顯提高。如果投資者簽約,拿到轉讓款的時間將遠遠短於60天。

《說明》還表示,清償方案是經過中國銀保監會反覆研究,會商了中國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後達成的一致意見,有嚴謹的操作機制和嚴格的規範要求,決不存在“誰鬧得兇誰就拿得多”的情況,投資者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和判斷。同時,新時代信託可用資金將全部用於投資者清償。清償方案資金安排已經包含了信託項目底層資產處置回款、其公司固有資產處置回款等全部可用資金。除預留少量資金保證基本運營外,新時代信託所有資金將全部用於收購投資者信託受益權。投資者轉讓信託項目受益權的價格,已沒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對投資者的清償比例沒有進一步提高的可能。同時,《說明》也提醒投資者,如果投資者認爲新時代信託應對投資者損失承擔受託人責任,新時代信託也保留了投資者可通過司法途徑主張權益的權利,但這種選擇可能面臨複雜、長期的法律訴訟過程,而且是否能夠拿到回款、能夠拿到多少回款都存在很大不確定性。因此,新時代信託請投資者認真研究已發佈的受益權轉讓公告,珍惜來之不易的風險處置工作成果,深入思考、理性決策,爭取早簽約、早審覈、早回款。

2020年7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對新時代信託等6家機構實施接管。2021年7月16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公告,決定延長新時代信託等6家機構接管期限一年。2021年9月3日,新時代信託發佈公告,擬向社會公開招募股權重組的意向投資者,其全部4家股東擬出讓所持100%股權。

記者 樊融傑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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