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吳建華涉嫌受賄一案,由溫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6月6日,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吳建華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吳建華簡歷:

吳建華,男,漢族,1957年11月出生,1993年10月至1998年3月,歷任樂清市房管局黨組書記、局長,樂清市市委辦主任,樂清市市長助理等職務;1998年3月至2007年6月,任樂清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2007年6月,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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