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虛構蓋房等事項向周女士借款,並冒充法官身份,以維護國家設備等爲由,騙取被害人周女士轉賬。6月13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昌平法院獲悉,王某最終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罰金23萬餘元。

2017年7月至11月間,王某在北京市昌平區與周女士因買彩票相識,虛構其母親留下鉅額遺產正在調解中,因急需蓋房等事實,以借款的名義騙取被害人周女士11.8萬元。后王某虛構法官的身份,使用變聲器通過電話及微信等方式與周女士聯繫,以幫助維護國家對外傳輸設備等理由,陸續騙取周女士向其微信發送紅包及轉賬共計8.6萬餘元,併爲其手機充值人民幣2100元話費。

期間,王某還以上述理由,欺騙周女士爲其償還個人債務共計2.5萬元。

經審理法院認爲,王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冒充人民法官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最終法院判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罰金六萬元,並責令退賠周女士經濟損失共計23萬餘元。

法官提示,近年來,電信詐騙手段不斷翻新,部分不法分子冒充“公檢法”人員進行詐騙。廣大羣衆一定要提高警惕,在接到電話時保持冷靜,多方覈實,對於需要提供個人信息、涉及資金操作的電話謹慎對待。在此提示,公檢法部門不會通過網絡、電話辦理案件,更不會索要銀行卡和銀行卡密碼,廣大羣衆如若接到類似電話,應及時撥打電話報警。

通訊員 牟文潔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浩雄

編輯/白龍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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