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13日讯 日前,信用中国发布的消息显示,郑州清泽置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被河南省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处罚3.0423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郑州碧桂园天玺湾居项目17号楼工程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项目开发商是郑州清泽置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博学路东、杨金路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根据天眼查数据,郑州清泽置业有限公司目前有四大股东,其中河南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持股94%,河南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是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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