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江蘇證監局發佈了對國海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江蘇證監局稱,對國海證券受託管理的“17蘇建01”公司債進行了檢查,發現國海證券存在對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監督不到位的問題。江蘇省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將發行的“17蘇建01”債券募集資金5.96億元,於2017年4月7日一次性從募集資金專戶轉至公司一般戶後,在此賬戶中存儲、使用募集資金,並違規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國海證券作爲該只債券的受託管理人,未及時發現並糾正發行人相關行爲,對發行人募集資金規範使用監督不到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