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適當提前2022年早秈稻最低收購價預案執行起始時間的通知

國糧糧〔2022〕111號

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抓好今年早秈稻收購工作,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將2022年早秈稻最低收購價預案執行起始時間從原定的8月1日起予以適當提前。即新產早秈稻集中上市後,如市場價格符合預案啓動條件,即可按程序申請啓動預案。

其他事項仍按照《小麥和稻穀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國糧發〔2018〕99號)、《關於2022年稻穀最低收購價有關政策的通知》(國糧糧〔2022〕34號)和《關於切實做好2022年夏季糧油收購工作的通知》(國糧糧〔2022〕93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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