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與中國氣象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強化氣象預警和應急響應聯動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要強化氣象預警與應急響應信息橫向互通。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氣象部門健全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共享機制,各級氣象部門通過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平臺發佈氣象預警信息,應急管理部通過應急管理大數據應用平臺接收中國氣象局推送的各級氣象部門發佈的氣象預警信息,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通過省級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獲取氣象預警信息,實現暴雨、颱風、強對流天氣等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的實時共享。要強化氣象紅色預警縣域防範應對指導。收到氣象預警信息後,地市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及時指導相關縣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啓動或調整應急響應,並督促落細落實防範應對工作措施;對於已發佈氣象紅色預警信息但未啓動應急響應的縣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地市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要及時提醒督導其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

《意見》規定,要強化氣象預警與應急響應聯動機制。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在組織修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時,要把氣象預警納入應急響應啓動條件;收到氣象預警信息後,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災害風險綜合會商研判,及時報請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依據預案啓動應急響應;收到氣象紅色預警信息後,應急管理部門第一時間報請本級黨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進一步組織研判,提出“關、停”等強制措施實施意見,依據預案和會商意見果斷執行。要強化直達基層責任人的氣象紅色預警“叫應”機制。地方各級氣象部門發佈暴雨、颱風、強對流天氣等氣象紅色預警信息,第一時間電話報告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並通知同級應急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縣級氣象部門發佈暴雨、颱風、強對流天氣等氣象紅色預警信息時,通過與當地應急管理部門提前商定的渠道提醒預警覆蓋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村(社區)防汛責任人。

《意見》要求,要強化氣象預警和應急響應信息社會發布機制。各級氣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短信、報刊、網絡、社交媒體、公共顯示屏和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平臺、應急廣播系統、智能外呼系統等渠道向社會廣泛發佈氣象預警和應急響應信息;縣級應急管理部門還應督促指導鄉鎮(街道)、村(社區)採取大喇叭、銅鑼、口哨、手搖報警器、敲門通知等手段發佈預警信息,協助鄉鎮人民政府指導行政村(社區)落實當地村(居)民特別是獨居老人、病殘人士和留守兒童的轉移責任措施。要強化氣象預警和應急響應科學性。各級氣象部門進一步完善遞進式氣象災害預警服務機制,優化預警信息發佈規則;各級氣象部門會同應急管理等部門,充分應用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不斷優化完善基於致災閾值的氣象預警服務;重特大災害發生後,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氣象部門組織開展氣象預警和應急響應實施效果評估,進一步完善氣象預警與應急響應啓動條件的銜接機制。(總檯央視記者 唐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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