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4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蒙银罚字〔2022〕第8号、9号)显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左秀武时任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1万元。 

资料显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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