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称,对购买使用进口煤炭的燃煤发电企业,符合规定的,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留抵退税办理进度,规范高效便捷为其办理留抵退税。

6月24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切实落实燃煤发电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做好电力保供工作。对购买使用进口煤炭的燃煤发电企业,符合规定的,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留抵退税办理进度,规范高效便捷为其办理留抵退税。

通知称,各地财政和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燃煤发电企业留抵退税工作,密切部门间协作,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和税收情况,重点做好购买使用进口煤炭的燃煤发电企业留抵退税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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