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發行上市審覈中爲他人謀取不當利益並收受財物。

又有一位曾爲證監會第十六屆主板發審委的委員被“雙開”。

6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與浙江省監察機關對主動投案的中國證監會第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原會計監管部總監林勇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勇峯理想信念動搖,紀法意識淡漠,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監管對象宴請;背離證券期貨監管工作初心使命,在企業發行上市審覈中爲他人謀取不當利益並收受財物。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林勇峯違反黨的廉潔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鑑於林勇峯能夠主動投案,且到案前主動退還所收財物,到案後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減輕處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交由上交所黨委作出決定,給予林勇峯開除黨籍、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林勇峯於1970年9月出生,爲福建漳州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9月參加工作,入職上交所。2013年1月至2022年3月,先後任上交所上市公司監管二部、巡迴審理協作部、會計監管部總監。

值得注意的是,林勇峯與去年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的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審覈中心原副主任操艦、被帶走調查的國泰君安投資銀行部原總經理朱毅同爲證監會第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

2021年11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江蘇省監委消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上海監管局原調研員、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總經理朱毅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監察調查。

不久後的2021年12月3日晚間,此前人稱“包公臉”的證監體系“老將”操艦,也被撕下了僞裝的面具。經查,操艦與監管服務對象結成小圈子,經常接受宴請、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股票,泄露工作祕密,破壞發行監管秩序;甘於被“圍獵”,將發行審覈權異化爲謀利工具,非法收受大量財物,通過入股擬上市公司非法謀利,數額巨大。因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操艦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沒收違紀違法所得。

IPO審覈是近年來證監繫統“尋租”的重災區。去年10月,證監會投保局原一級巡視員曾長虹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監察調查。作爲負責發行監管的十六年的“老將”,曾長虹一直被認爲是IPO發行的“實權人物”。在曾長虹之前,已有李量、童道馳、馮小樹等官員落馬。

去年2月份, 證監會發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關於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信息披露》規定,IPO前12個月內入股股東均需鎖定36個月,即嚴格監管突擊入股。

其中提到,發行人股東存在涉嫌違規入股入股交易價格明顯異常的情形的,證監會可就反洗錢管理、反腐敗要求等方面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共同加強監管。

另外,去年7月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其中提到堅持零容忍要求,依法嚴厲查處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加強誠信約束懲戒,強化震懾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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