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記者陶穩)商家說好的給好評可返10元現金卻只返了10元優惠券,安徽蚌埠消費者李女士被誘導給好評後覺得被欺騙,就找平臺維權。平臺客服人員表示,平臺不支持“好評返現”,希望消費者根據購物的真實感受進行評價。不過,該客服人員表示,如果商家承諾“好評返現”,消費者可以聯繫商家協商。如協商不成,平臺會介入處理。近日,在平臺的介入下,李女士收到了10元轉賬。

今年5月,李女士在一家電商平臺花19.9元買了一條褲子,到貨後她發現包裝袋中還附帶一張10元的“好評返現”卡。雖然李女士覺得褲子質量一般,但想到可返現10元,就準備留下這件商品。按卡片要求,李女士給了商品全5星好評,並寫了幾十字的評價,配了3張圖片。然而,“一頓操作”後,商家只返了她10元優惠券,且滿68元纔可以用。

“我當時就覺得被騙了,因爲卡片上並沒有說明返的是優惠券。”李女士說,想到之前在網上看到,如果商家不兌現“好評返現”,可以找平臺客服人員解決,就抱着試一試的態度找到平臺客服人員,“沒想到很快就收到了10元轉賬”。

該平臺客服人員表示,平臺不支持“好評返現”,希望消費者根據購物的真實感受進行評價。但如果商家承諾“好評返現”,但實際沒有返現或者用其他方式替代,平臺接到消費者投訴後,如果查證屬實,會要求商家履行承諾。

對此,專家指出,從表面上看,平臺的做法維護了消費者利益,但這種做法屬於變相支持“好評返現”行爲,不可取。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好評返現’行爲涉嫌不正當競爭,因此不存在誰來履行承諾的問題。平臺接到商家不正當索要用戶好評線索時,應採取制止甚至處罰措施。消費者也應理性客觀評價,不能因爲一點小恩小惠就違心給好評。”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薛軍說。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近年來,“好評返現”等亂象頻頻見諸媒體。對此,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表示,商家通過小恩小惠等不正當方式獲取好評,既損害了其他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又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去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提出,經營者不得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誘導用戶作出指定評價、點贊、轉發、定向投票等互動行爲。希望該規定儘快實施,規制“好評返現”等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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