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嘉聯支付回應稱,牌照中止續展期間,公司業務可以正常開展,均不受影響。

6月26日,央行官網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公示信息(2022年6月第四批)。從續展結果來看,有52家支付機構順利完成續展工作;19家支付機構牌照被註銷;還有8家支付機構中止續展。

其中,頭部支付機構嘉聯支付被中止續牌備受業內關注。6月27日,嘉聯支付回應稱,牌照中止續展期間,公司業務可以正常開展,均不受影響。記者留意到,此前嘉聯支付就多次因違規被處罰,且公司曾表示多次遭罰不影響續展。

第一財經記者瞭解到,第四批支付機構最初發牌數量高達95家。在第二輪續展中,僅剩79家機構參與,最終只有52家支付機構順利通過續展。

嘉聯支付被中止審查

嘉聯支付是擁有全國性銀行卡收單業務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成立於2009年,主要通過POS終端及掃碼POS終端等產品爲商戶提供銀行卡收單服務。2018年,嘉聯支付被新國都(300130.SZ)正式收購。

在第四批支付牌照續展結果公示後,6月27日,新國都盤中一度跌超16%,截至收盤,新國都跌14.68%,在兩市跌幅排第一,收盤價爲12.79元,總市值爲63.83億元,當日總市值蒸發約10.9億元。

根據官網資料,嘉聯支付的收單業務已遍及全國337個城市,覆蓋百萬商戶。同時,公司的收單業務也在快速增長。新國都年報數據顯示,2021年,嘉聯支付的交易規模已達1.97萬億元,增長61.48%。

作爲業內較爲知名的收單機構,爲何嘉聯支付的續展被中止?信息顯示,因存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下稱《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中止對嘉聯支付有限公司《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申請的審查。

《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顯示,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在審查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中止審查的決定:申請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他行政機關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對行政許可事項影響重大的;申請人被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他行政機關依法採取限制業務活動、責令停業整頓等監管措施,尚未解除的;申請人被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屆滿的;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章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請求有關機關作出解釋的;申請人主動要求中止審查,且有正當理由的。

也就是說,出現違規行爲尚未結案的情況,或是申請人主動要求,支付機構的牌照續展審查纔會被中止。

記者梳理發現,僅2021年下半年,嘉聯支付就多次因違規被處罰。2021年7月,嘉聯支付因存在未按規定保管特約商戶身份資料;未按規定設置發送收單交易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爲,被處以24萬元罰款。同年10月,嘉聯支付因超越許可範圍從事經營活動,被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罰款3萬元。隨後不到兩個月,嘉聯支付又因未準確標識並完整發送交易信息等,被央行南寧中心支行處以3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年初,嘉聯支付母公司新國都還發布報告稱,多次處罰並不影響支付牌照續展。今年1月17日,新國都發布《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關於深圳市新國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補充法律意見書》顯示,經覈查,嘉聯支付在許可存續期間內不存在續展通知規定的由人民銀行指導其客觀審慎開展續展申請的相關情形,其《支付業務許可證》續期不存在實質性法律障礙。

27家支付機構未成功續展

在央行此次公佈的第四批支付牌照續展結果中,有52家支付機構順利通過續展,8家支付機構中止續展,1家的續展申請不予受理。另外,有8家支付機構已主動退出,有10家未提交《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續展申請,不再續展。

27家支付機構未成功續展,這在以往的續展結果中並不常見。據瞭解,第四批支付機構最初發牌爲95家,是最多的一批支付牌照。在第二輪續展中僅剩79家機構參與,最終只有52家支付機構順利通過續展。

記者留意到,在未續展的機構中,屬於主動退出、未提交續展申請的支付機構最多,且多數持有預付卡類型牌照。

博通諮詢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認爲,從行業角度來看,主要原因在於移動支付興起帶動整體商業邏輯的變化。而根據備付金相關管理規定,稅收政策的變化等都會影響原有模式的預付卡持牌機構的業績,因此預付卡機構出現了很多優勝劣汰的案例。部分支付機構的商業模式難以突破,很難盈利,牌照不斷縮量是預料之中的事。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分析稱,近年來由於市場競爭及機構自身等原因,不少支付機構自主決定退出支付業務。支付機構的“離場”是第三方支付行業進入深度洗牌期的重要表現。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8家中止續展審查的支付機構涉及多個牌照類型,其中有6張互聯網支付牌照,還有數字電視支付牌照、銀行卡收單業務牌照和移動電話支付牌照等。

王蓬博猜測,此次中止受理的支付機構,可能存在的情況包括牌照出售引起的產權變更,尚在處罰整改期內未等待驗收等情況。

此外,本次被央行摘牌的匯通寶支付,是首次因“未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被摘牌的機構。據悉,它被央行摘牌的原因是未遵守《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該規定指出,申請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存在申請事項不屬於央行職權範圍的,補正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補正後仍存在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央行可以不予受理並退回已經收到的全部申請材料。

王蓬博表示,此次牌照數量繼續減少,但支付市場運行仍然十分平穩。預付卡類機構加速退出,但線下收單機構並未出現較大變動。一直以來,人民銀行堅持強化監管與規範發展並重,持續優化支付市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他預計,人民銀行未來將繼續推動支付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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