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評論’動輒百億級規劃佈局,上市公司的“忽悠式投資”值得警惕

記者 | 吳治邦

在推進註冊制的背景下,信息披露的監管必不可少,更要強調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企業想謀求大發展、大擴張無可厚非,投資者也樂見公司大手筆的投資佈局,但也應當讓投資者能夠全面瞭解面臨的投資風險及機會。

6月份以來,在忙完年報披露後,衆多上市公司紛紛披露百億級的投資項目。如惠雲鈦業(300891.SZ)6月20日晚間的公告顯示,公司擬與廣東廣業雲硫礦業有限公司重點在“硫鐵礦資源+氧化鈦+氧化鈣+磷酸+磷酸鐵+磷酸鐵鋰”等領域投資或引入新材料、新能源企業,打造100億投資規模新能源材料產業園,在雲浮市構建“硫-磷-鈦-鐵-鋰-鈣”產業生態鏈,其中需惠雲鈦業牽頭投資約62億元(含以自籌、基金、併購貸款、與其他合作方合資等方式的投資,以最終審批的投資額爲準),重點投資磷酸鐵、磷酸鐵鋰項目及配套投資上下游產業的項目。

因涉熱門的新能源汽車概念,投資規模又大,惠雲鈦業給外界以巨大的想象空間。在6月21日開市後,公司的股價曾一度一字漲停,但此後走勢連續回落,追高買入的投資者也因此面臨着虧損。

那麼,惠雲鈦業的信息披露有無問題呢?首先,該筆投資確實是可能引發市場強烈反響的信息,也確實應該對外予以披露。從公告內容來看,公司花了大篇幅闡述投資內容以及可能對公司發展產生的積極影響,卻只提示了兩個風險點:1、框架協議爲意向性的框架協議;2、合作後續事項的落地實施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惠雲鈦業2022年一季報的信息來看,公司賬上僅有3.34億元的現金、流動資產10.46億元,對應的短期借款爲2.1億元、流動負債5.39億元。在交易所的追問下,公司回覆了一份16頁紙的詳細公告。

在回覆公告裏,外界才得知,公司第一階段的投資僅爲8.3 億元,而公司計劃引入戰略投資者後控股 60%,若屆時公司未成功引進戰略投資者,公司將以自有及自籌資金,加上銀行項目貸款等籌資資金投入。很顯然,惠雲鈦業此前的項目投資框架協議的公告,未能做到完整和全面,易對投資者產生較大的誤導。

同樣的情況出現在另外一家上市公司正邦科技(002157.SZ)的身上,公司官宣了一份400億元的新能源合作項目,公司股價同樣在第二個交易日封死漲停板,但股價隨之出現調整。在最開始的公告中,公司僅用了一段文字進行風險提示,但未有披露詳細的合作方式、公司需承擔的義務及未來的收益、合作框架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等。在交易所的關注下,纔對外詳解上述信息,但朦朧的信披無疑讓追高買入的投資者損失慘重。

因此,個人認爲,監管部門應當着重對此類公告進行事後審查,不能任由部分公司利用信息披露直通車的便利來誤導市場。進一步來說,不應當僅僅給與關注函、問詢函、監管函來應對,對於前後明顯存在着不完整、誤導性的公告應當採取紀律處分,甚至是行政處罰。

另外,對於此類動輒上百億的框架投資協議,是投資者的重要投資依據,也將對資本市場帶來極大的影響。信披應當參照“對上市公司重大影響的事項”來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披露進展,不能披露後就成了“爛尾公告”。對於監管層而言,也不能讓此類公告不了了之,應當多跟蹤、多問詢。

在強調信披事後監管的當下,監管部門也應當多關注實際操作過程中的新問題、新現象,而忽悠式“投資”信披已是資本市場的熱點現象,值得高度關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