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政知圈

撰文 | 餘暉

據湖北省紀委監委6月28日消息,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肖天樹被“雙開”。

通報中提到,肖天樹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規免除私家車違章扣分處罰搞權力尋租等。此外,他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逃避刑事責任追究、刪除網絡負面帖文、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

從見習民警到市公安局一把手

肖天樹,男,漢族,1974年12月出生,今年48歲,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公開資料顯示,肖天樹在公安系統工作24年,從一名見習民警一步步成長爲市公安局局長。

1994年9月,20歲的肖天樹到湖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習,1997年10月畢業到湖北省公安廳成爲見習民警,此後15年,他一直在湖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工作,歷任高速公路管理處科員、高速公路管理支隊執法監督科科長、高速公路警察總隊副總隊長等職務。

2012年1月,肖天樹調任潛江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次年任潛江市副市長。2016年3月,他重回湖北省公安廳工作,歷任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總隊)副局長(副總隊長)、高速公路警察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總隊)政委(副廳長級)、高速公路警察總隊總隊長。

2018年11月,肖天樹出任咸寧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次月(2018年12月)履新咸寧市副市長並繼續兼任市公安局局長。

2022年1月14日,肖天樹被查。

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兩個細節值得一提。

其一,包括肖天樹在內,咸寧市已經有三任公安局原局長落馬。

另外兩人分別是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2007年至2010年任咸寧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和湖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湖北警官學院原黨委書記董國祥(2010年至2012年任咸寧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其二,這幾年來,咸寧市公安系統多人落馬。

在肖天樹擔任咸寧市公安局一把手期間,咸寧公安系統多人落馬,包括咸寧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支隊長程雋逸、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陳江濤、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鬍衛東、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陳榮華等。

上述4人均與當地的賭博團伙有染

其中,陳榮華被指身爲司法工作人員,明知他人開設賭場涉嫌犯罪,徇私枉法,故意包庇、放縱,致使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刑事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罪。

6月28日,肖天樹的雙開通報中提到,他“帶彩娛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

另外,通報還提到,肖天樹毫無紀法底線,執法犯法,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規免除私家車違章扣分處罰等

在鏡頭前飛奔救人

說回肖天樹。

肖天樹被查的前,2021年12月16日,湖北全省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回頭看”彙報會在武漢召開。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十督導組組長裘援平出席並講話。

當時,裘援平強調,要繼續聚焦肅清流毒影響、加快問題線索查處、評查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整治頑瘴痼疾、建章立制、提高羣衆獲得感等重點任務,積極配合做好檢查驗收工作。

5天后,2021年12月21日,在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肖天樹辭去咸寧市副市長職務,同時被免去咸寧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還有一個細節時,就在肖天樹被查的前幾個月,他還上了熱搜。

2021年5月,湖北當地媒體報道了一篇名爲《公安局長街頭飛奔救人!》的文章引起網民熱議。文章的主人公正是肖天樹。

據報道,那天下午,肖天樹帶人去戒毒社區和康復人員家裏回訪,記者隨警採訪。路上一名婦女過馬路時突發疾病暈倒,肖天樹在記者鏡頭前飛奔救人。

政知君還注意到,肖天樹曾提到“成功不是以官大官小、錢多錢少來衡量”。

2017年4月17日晚,時任湖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總隊長肖天樹應邀回到母校湖北警官學院(原湖北省公安專科學校)作報告。當時,他在分享畢業後從基層一線到領導崗位成長的心路歷程時說,“成功不是以官大官小、錢多錢少來衡量,而是以對母校的情懷、感恩反饋和對社會的貢獻來評價”。

通報罕見細節:公安局長幫人刪帖

伴隨着肖天樹被雙開,他的另一面也被揭開。

據紀委通報,肖天樹背棄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串供堵口,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的旅遊活動安排;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等。此外,他搞權力尋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逃避刑事責任追究、刪除網絡負面帖文、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根據通報,肖天樹“六毒俱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通報中提到“刪除網絡負面帖文”的並不常見。不過,在肖天樹之前,也有落馬的公安系統官員被指幫人刪帖。

2014年11月,海口一網警支隊副大隊長就因幫刪帖受賄70餘萬,最終獲刑10年。當時的報道中提到,魏某寧自2007年9月起任海口市公安局網監處民警,2010年9月起任海口市公安局網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其工作期間,魏某寧利用職務之便分別幫助河南省濮陽市公安局網警劉某允、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網警高某等在“天涯”網站刪帖。

魏某寧共收受賄賂款70餘萬元全部用於個人及家庭生活費用。2013年2月5日,魏某寧退回7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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