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據6月27日《浙江日報》報道,微信已經成爲很多人離不開的通信工具,熟練運用表情符號,也成爲必備技能。但是,或許很多人沒有意識到,表情符號也有可能成爲“呈堂證供”。經檢索裁判文書網,2018年以來,全國共有158起以表情符號作爲證據的案件,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2020年66件、2021年61件。

表情符號有利於網絡交流的情感化、趣味化和簡約化,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文字難以表達的情緒態度。然而,正因有趣、簡化,沒有統一的含義標準,對錶情符號的表意解讀具有較強主觀性。同一表情符號不僅在不同手機設備中存在顯示差異,在不同網絡羣組之間也可能引發迥然不同的解讀。比如,一些人常用的“微笑”表情在部分新生代眼裏可能有敷衍、諷刺的意味,人們對一些具有中性含義的表情符號極有可能存在不同理解。這些都加劇了司法實踐中的認定和解讀難度,甚至不同法院對錶情符號是否具有證據效力持不同意見。

表情符號逐步寫入判決書,證明法治正在適應信息化時代的發展和變化,這種與時俱進很有必要也很重要,但同時應該審慎爲之。

要充分發揮表情符號的“呈堂證供”作用,各級司法機關要根據以往的實踐經驗,對錶情包的法律效力作出進一步規範。社交平臺賬號存在被盜用風險,聊天記錄可能造假,截圖可以修改,對相關證據,司法機關要先進行一系列嚴格驗證。同時,形成完整的、互相印證的證據鏈。要加大宣傳力度,提升民衆法制意識,凝聚更多關於認可電子證據的共識。

表情包被採信爲證據的相關判例提醒人們,對於表明態度的關鍵信息,應儘量使用文字形式明確表達,比如不動產等重大交易、訂立遺囑、電子轉賬借款還款等。不容易引起歧義的表情符號,纔可能最大程度還原雙方真實意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和糾紛。同時,要注意對相關聊天記錄進行留存,便於在糾紛發生後維權舉證。

開啓表情符號與“呈堂證供”的法律鏈接,是爲了更好地維護公平正義,爲民衆合法權益提供更周全的保障,也爲人們的網絡行爲劃出更清晰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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