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李瀟瀟

6月29日晚間,國家醫保局正式公佈《2022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以及《2022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談判藥品續約規則》《非獨家藥品競價規則》,這意味着2022年醫保目錄調整工作正式啓動,新一輪“靈魂砍價”醫保談判也將到來。

對比此前6月13日公佈的徵求意見稿,最新的方案在調整工作的時間線上無變化,分爲準備、申報、專家評審、談判、公佈結果 5個階段,其中5月至6月爲準備階段,7月至8月爲申報階段,8月專家評審,9月至10月談判,11月公佈結果。

國家醫保局還提到,自2022年7月1日起,國家醫保服務平臺開通網上申報系統,11月份公佈結果,明年1月1日落地執行。

在具體規則上,工作方案有細微變化。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最新發布的《非獨家藥品競價規則》中,規則的第三條增加了內容:如企業報價低於醫保支付意願的70%,以醫保支付意願的70%作爲該藥品的支付標準。而原來的徵求意見稿僅僅強調,藥品通過競價納入醫保目錄的,取各企業報價中的最低者作爲該通用名藥品的支付標準。

國家醫保局在規則中舉例介紹,假設某藥品有AB兩家企業生產,醫保方測算支付意願爲100元。 企業報價情況:若AB報價均高於100元,沒有企業入圍,該藥品通用名不被納入《藥品目錄》;AB報價中只要有一家低於100元,該藥品通用名被納入《藥品目錄》,支付標準取AB報價中低者。其中,如果有企業報價低於70元,該藥品的支付標準爲70元。3.所有參與競價的企業,應當承諾向全國醫保定點醫藥機構供應藥品的價格不能超過參與競價的報價。

對於今年對進目錄的藥品數量計劃,國家醫保局表示,必須牢牢把握“保障基本”的制度定位,重點將臨牀價值高、價格合理、能夠滿足基本醫療需求的藥品納入目錄。在今年的調整中,將繼續嚴格把握有關標準、條件,也請社會和申報企業保持合理預期。

國家醫保局還提別提到,解決新藥的可及性也不能僅僅依靠基本醫保一條道路,還需要通過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充分發揮各類補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等渠道的功能,才能更好滿足不同層次的用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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