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被深圳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34万元,因以下四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1.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2.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3.未按规定开展再保险经纪业务;4.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规范的客户告知书。

另外,孙立是上述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监管警告并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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