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青海首富肖永明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二百萬元,涉及非法採礦罪。

今日(6月30日)晚間,藏格礦業(SZ000408,股價32.94元,市值520.6億元)公告了這一事件。早在去年2月22日晚間,藏格礦業就發佈公告稱,肖永明因其涉嫌非法採礦罪,已於2021年1月29日被青海省公安廳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儘管藏格礦業並未披露肖永明非法採礦罪的具體情形,但根據之前公開的信息,或與木裏煤田有關。涉事的青海焦煤公司曾在2011年違規開採木裏煤田。 

涉及非法採礦罪

今日晚間,藏格礦業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實際控制人肖永明提供的《刑事判決書》(2021)青0104刑初88號。

被告人肖永明犯非法採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二百萬元(已足額繳納)(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扣押在案的被告人肖永明退繳的上海宏築物資有限公司的違法所得2.94億元,由扣押機關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判決書顯示,被告單位青海焦煤公司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開採煤炭資源,被告人肖永明等明知青海焦煤公司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採煤炭,仍積極組織或參與,其行爲構成非法採礦罪。

藏格礦業表示,上述事件爲實際控制人肖永明個人事務,肖永明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未參與公司任何經營決策,公司目前經營管理層人員穩定,生產經營正常。本次實際控制人肖永明所涉案件判決內容不涉及公司、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記者注意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量刑標準分爲兩檔,一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與曾違規開採木裏煤田有關

實際上,早在去年2月22日晚間,藏格礦業就公告稱,肖永明因涉嫌非法採礦罪,已於2021年1月29日被青海省公安廳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如今時隔一年多,肖永明的一審判決結果終於出爐。儘管藏格礦業並未披露肖永明非法採礦罪的具體情形,但根據之前公開信息,或與木裏煤田有關。

青海焦煤在2011年曾因違規開採木裏煤田被罰。

根據2011年對青海焦煤的一份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青海省生態環境廳於2011年4月27日對公司進行調查,發現公司木裏煤田江倉礦區二井田項目在未向環保部門提出申請的情況下擅自改變開採方式並擅自投入生產。當時監管部門責令二井田項目停止生產並罰款10萬元。《國家發改委關於青海省木裏礦區總體規劃的批覆》顯示,青海木裏煤田礦區由江倉區、聚乎更區、弧山區和哆嗦貢馬區組成,礦區東西走向長50公里,南北寬8公里,面積400平方公里,資源儲量35.4億噸。

2011年,青海省生態環境廳曾向多家在木裏礦區採礦企業下發了環境處罰決定書,其中包括青海興青工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當時,這家公司的木裏煤田聚乎更礦區一井田項目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並投入生產。它也是被媒體調查曝光的盜採公司。

肖永明曾於2006年收購上海宏築物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築物資”)100%股權,宏築物資持有青海焦煤40%股權,上述收購完成後,宏築物資成爲青海焦煤參股股東;2011年,宏築物資將其持有的青海焦煤全部股權轉讓給臻鵬熠霄(上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上述轉讓完成後,肖永明及宏築物資不再持有青海焦煤股權。

不過肖永明“出事”之後,藏格礦業完成了企業管理層的交接,其子成爲董事長。而後又趕上鋰電和鉀肥的牛市,藏格礦業完成重生。掌握實際控制權的肖永明從過去的鉀肥大王,也變成了鉀肥和鋰業的雙料大王。

儘管利空塵埃落定,但市場對藏格礦業未來走勢難以研判。今年上半年,藏格礦業股價下跌約20%,明日股價走勢也只有看投資者的選擇。

曾開直升機回家的前青海首富

作爲藏格礦業實控人,肖永明也有着頗爲傳奇的發家致富經歷。

據中國基金報,1964年,肖永明出生於四川安嶽縣,17歲開始便跟着父親經營塑料廠,一直做到廠長。1996年,32歲的肖永明隻身一人來到青海格爾木與人合夥開了“小小酒家”,並將其經營爲格爾木餐飲界“一哥。”

上世紀90年代後期中國製造業快速崛起,擁有豐富鉀鹽資源的格爾木開始發展鉀肥產業。肖永明也將目光投向此處,2002年,他和老婆一起成立了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正式開啓鉀肥生意,也走向暴富之路。

後來通過收購崑崙礦業股份、收購了青海瀚海集團超8成股權等一系列資產騰挪,肖永明相當於控制了崑崙礦業,成爲名副其實的鉀肥大王。

2016年,藏格控股借殼金源谷完成上市。肖永明的身價也隨之暴增,當年胡潤百富榜肖永明以265億元位列全國第64位,成爲名副其實的青海省首富。2017年,“國慶高速太堵?資陽男子直接開直升機回家”的照片引發關注,而這架直升機的主人,便是肖永明

《2018胡潤百富榜》顯示,肖永明家族的財富爲180億元,是當時的青海首富。

記者|胥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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