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饒舒瑋)6月30日晚間,弘陽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弘陽地產”)發佈公告稱,袁春因將分配更多時間於個人事務上,已辭任執行董事、公司行政總裁及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成員,此後不會在公司及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與此同時,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曾煥沙已獲委任爲行政總裁。上述調動均自2022年6月30日起生效。

根據公告,曾煥沙現年54歲,爲弘陽地產創始人,自2017年12月21日起一直擔任主席兼董事,並在2018年3月15日獲重選爲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曾煥沙主要負責集團的整體發展策略及日常運營,並同時擔任弘陽置地(集團)有限公司、弘陽地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弘陽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包括弘陽地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弘陽地產投資有限公司及弘陽置地(集團)有限公司在內的弘陽地產附屬公司的總經理。

值得一提的是,曾煥沙爲弘陽地產執行董事曾俊凱的父親。曾煥沙已與弘陽地產訂立爲期三年的服務合約,並須按照公司章程細則於公司股東大會輪席退任及膺選連任。弘陽地產方面稱,待曾先生獲委任爲行政總裁後,其將不會就擔任行政總裁收取額外酬金,只繼續就其於集團的職務及服務收取每月酬金。根據服務合約,曾煥沙有權收取董事酬金每月1.3萬元,以及董事會在各服務年度完結後經參照公司表現、現行市況及個別董事的整體表現釐定的酌情分

此外,弘陽地產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曾煥沙在24億股公司股份中所擁有的權益,佔弘陽地產已發行股本的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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