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大衆日報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持續高發,而非法開辦販賣銀行卡、電話卡正是案件高發的根源之一。東明縣警方近日根據公安部提供的線索,打掉一個特大洗錢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4人,該團伙利用非法開辦的銀行卡、電話卡等,涉嫌爲境外犯罪團伙轉賬洗錢達10億多元。

前不久,東明警方接到公安部轉發的線索,稱東明縣居民梁某名下的銀行卡涉嫌幫助電信詐騙團伙轉賬洗錢。根據線索,警方很快鎖定了梁某,並將他傳喚到縣公安局。

“梁某說把他的銀行卡借給了他的朋友崔某,當時崔某以工地需要發工資爲由,借他(梁某)的銀行卡。一個月後,梁某的銀行卡因爲有大額轉賬,被銀行封控,限制了非櫃面業務,崔某又找到梁某,讓梁某幫忙去銀行取了三萬多塊錢,給了梁某兩千元好處費。”東明縣公安局反詐中心民警費景坤告訴記者。

反詐民警調取了梁某的銀行卡信息後發現,短短一個多月時間,梁某的轉賬流水竟高達1.5億元。因此警方斷定,借走梁某銀行卡的崔某,很有可能是在幫助電信詐騙團伙轉賬洗錢。

“我們將崔某傳喚到公安局之後,通過詢問崔某,崔某稱他認識一個叫徐某的人,徐某承諾讓崔某幫他找銀行卡,通過銀行卡轉賬,給崔某提成,崔某先用三四張銀行卡,給徐某試了一下,試完之後,發現每個星期每張銀行卡可以掙四五千塊錢佣金。”費景坤告訴記者,崔某覺得有利可圖,便發動全家人一起辦卡,然後提供給上線徐某。爲了賺取更多的佣金,他又從朋友手中收購銀行卡,梁某便是其中的一位。

“賣卡人員呈現家族式特點,犯罪嫌疑人崔某發動其大哥,多個兄弟,以及他們的愛人,共十人辦理銀行卡,出售獲利,該團伙已經形成產業鏈,專門爲境外賭博、電信詐騙組織洗錢!” 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楊軍告訴記者,爲了儘快打掉這一洗錢團伙,東明警方立刻成立專案組,對崔某的上線徐某展開抓捕工作。

費景坤告訴記者,徐某居無定所,沒有固定工作,平時不在家住,對他的抓捕難度比較大,民警通過多日摸排,在牡丹區某小區附近,發現徐某經常出現。今年三月份,反詐民警將徐某抓捕歸案,徐某到案後,警方立刻展開審訊。

“發現徐某認識一個叫李某的人,這個李某之前爲詐騙團伙跑分洗錢,但是李某因爲沒有這個銀行卡來源,他不幹了,把他的技術和一些設備全部轉讓給徐某,讓徐某接着幹!”費景坤介紹,徐某通過一個專門的聊天軟件,跟境外的電信詐騙人員聯繫,詐騙人員把騙來的錢,轉到徐某提供的銀行卡里,徐某再根據詐騙人員的要求,把錢打到指定的賬戶裏,給警方設置物理屏障,干擾警方辦案。

徐某在社會上召集了多名閒雜人員,指使他們用租借和買來的銀行卡,爲境外的犯罪團伙轉賬洗錢,每轉款10000元,就會得到30元的佣金。

“徐某在洗錢的過程中,有部分銀行卡因爲流水異常,被銀行所封控,但是徐某沒有認識到自己是在犯罪,依然抱有僥倖的心理,去銀行將(非法轉賬的)銀行卡解凍,並將其中部分贓款取出。”東明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副所長崔家振說,據警方統計,短短兩個多月時間,以徐某爲首的洗錢團伙非法盈利高達200多萬元。根據徐某的交代,警方又抓獲了洗錢團伙的前頭目李某。同時,多名非法辦理併爲徐某團伙提供銀行卡的涉案人員也被抓獲。

“經過統計,該團伙核心成員共八人,涉卡人員四十餘人,涉及銀行卡八十餘張,流水超過十億元,這些錢絕大多數都流入了境外的電信詐騙組織。”東明縣公安局反詐中心民警陳存領說。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李某等14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東明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此案還在進一步深挖細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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