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主打“搜題”“課程學習”“背單詞”以及“自習打卡”等功能的“學習類App”越來越廣泛地進入到大中小學生的日常學習場景中,滿足了學生隨時隨地享受學習資源的需求,也讓更多學生有機會接觸到更爲豐富的知識。這本是值得肯定的事物,但有些現象卻讓人擔憂:有些媒體揭露了一些“學習類App”的亂象:自習軟件變“聊天社區”,用戶還可以設計自己的虛擬形象,裝扮個人空間;用戶在留言區域上演“罵戰”,言語粗俗;環環相扣的消費誘導,引導涉世未深的用戶購買“課程大禮包”;部分軟件內充斥着大量色情、低俗廣告……

針對上述亂象,相關法律法規早有禁令,“有法必依”勢在必行。我國廣告法明確禁止涉黃涉暴廣告出現,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規定,以未成年人爲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遊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面對一些“學習類App”的過度商業化、娛樂化,有關部門也在完善法律法規,從制度和法律上規範此類軟件的產品設計。

探索出符合用戶需求和社會價值要求的盈利模式,確實是一些“學習類App”面臨的問題。但打着學習的旗號,卻靠着低俗、色情的信息和極具誘導性的廣告彈窗牟利,勢必不可行。如果軟件開發者能夠結合不同階段用戶的特點,設置符合相應階段的內容產品,爲用戶提供有價值的學習資源和氛圍清新的社區,“付費會員制”等運營模式也未嘗不可。

教育是久久爲功的“大事業”,不能成爲資本逐利的“小生意”。“學習類App”的開發方更應該愛惜羽毛,守住社會責任,遵紀守法經營才能贏得用戶和社會的長期認可。而監管部門完善監管手段、有法必依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對危害學生健康成長、過度商業化和娛樂化的App劃出底線和紅線,引導技術爲教育賦能,讓掛羊頭賣狗肉的“學習類App”無處藏身。

王軍利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22年07月01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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