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退休前一個月反常辭職,張華宇案情曝光

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兒子、女婿、弟弟等親屬及關係人子女數十人到光大系統工作,搞“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

7月4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被開除黨籍,並披露了其違紀違法情節。

公開資料顯示,張華宇是河南省民權縣人,1958年10月出生,大專學歷,2001年2月調入中國光大銀行。他曾任光大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副行長、黨委副書記等職,並於2007年至2008年兼任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8年9月,張華宇辭職。此時距離他到齡退休僅差一個月,如此舉動,堪稱反常。

原來,張華宇在職時爲有關企業謀取利益,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後在與原任職務有業務關聯的企業領高薪。通報指出,他是“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於被圍獵的典型。

縱使機關算盡,卻難逃黨紀國法制裁。2022年首個工作日(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張華宇接受監察調查。

經查,張華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

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豪華旅遊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高檔宴請;

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兒子、女婿、弟弟等親屬及關係人子女數十人到光大系統工作,爲多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損害光大系統政治生態;

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爲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參與民間借貸;

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爲他人在融資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指出,張華宇身爲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

置黨中央三令五申於不顧,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

在職時爲有關企業謀取利益,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後在與原任職務有業務關聯的企業領高薪,是“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於被圍獵的典型。

張華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張華宇開除黨籍、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