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民晚报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尹海波 孙清昕 记者 江跃中)7月1日,国家铁路局、公安部正式实施《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公告就危险违禁品范围作出部分调整,并对各类物品进站上车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和细致补充,全方位加大对危险品、违禁品和限携带物品的查处力度,更加有利于保护列车运输和旅客人身安全。近日,上海铁路公安处昆山站派出所开展安检口法制宣传教育,民警通过实物演示的方式,利用收缴的危险违禁品,向现场来往的旅客普及携带物品新规。并根据管内阳澄湖站附近水产资源丰富的特点,对出行旅客可以用密闭容器携带鱼虾蟹类水产动物进站上车的规定进行讲解,帮助更多旅客充分了解铁路安检的新变化。

图说:昆山站派出所开展安检口法制宣传教育 昆山站派出所供图(下同)

“警察同志,我上次乘车充电宝可以带,为什么这次不能带?”随着疫情好转,昆山站、昆山南站客流量不断攀升,旅客的安全出行尤为重要。昆山站派出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盯控安检岗位,督促车站安检人员严格落实安检查危工作,严防危险违禁品进站上车。据初步统计,自最新携带物品规定正式实施起至今,昆山站、昆山南站累计查获各类违禁品共1000余件,其中就有充电宝16块,还有各类日用品和酒类饮品。

那么,新规定出台后对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有什么变化呢?据介绍,充电宝和锂电池要在标志清晰的前提下,单块额定容量不超过100Wh,大致相当于27027毫安;酒精浓度24%到70%之间的酒类饮品可以累计携带3000毫升,如若大于70%则属于易燃易爆品,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香水、花露水等非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发胶、染发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积不超过150毫升且累计不超过600毫升,两者均限带1件。

上海铁路警方温馨提示:广大旅客乘坐火车出行前提前对照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仔细清点携带的行李物品,自觉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以防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避免因此耽误行程。如因个人疏忽导致携带的物品不能进站上车,可以让随行亲友帮助取回或者邮寄。旅客若有疑问可以致电12306客服热线,也可向站区执勤民警和服务台工作人员随时进行询问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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