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式辭職”3年後,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落馬”。

7月4日,中紀委官網通報,張華宇被開除黨籍。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山東省菏澤市監委對張華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此前的1月4日,張華宇接受監察調查在中紀委官網公示,彼時,距離張華宇辭去在光大銀行的職務已有3年4個月。就在接受調查6個月後,張華宇的案情曝光。

到齡退休前1個月“逃逸式辭職”

界面新聞記者據中紀委的通報梳理,張華宇共涉及五項違法違規行爲。具體包括:

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

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豪華旅遊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高檔宴請;

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兒子、女婿、弟弟等親屬及關係人子女數十人到光大系統工作,爲多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損害光大系統政治生態;

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爲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參與民間借貸;

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爲他人在融資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公開履歷資料顯示,張華宇出生於1958年10月,時年63歲,畢業於湖南財經學院,後獲美國加州大MBA學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濟管理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

張華宇於1976年10月參加工作,曾任河南省商丘地區人民銀行辦公室主任、商丘地區夏邑縣人民銀行行長、商丘地區城市信用聯社主任;1994年11月至2001年2月任職於交通銀行,歷任鄭州分行信貸部管理處處長、西安分行副行長、行長等職務。

2001年2月,張華宇調入中國光大銀行,歷任該行總行營業部黨委書記、主任,總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2007年3月,升任光大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任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並於2018年4月起擔任光大銀行黨委副書記,直至2018年9月辭任,彼時,他已擔任光大銀行副行長一職長達11年。

值得關注的是,張華宇辭職時,距離其正式到齡退休僅差一個月。據中紀委官網披露,張華宇在職時爲有關企業謀取利益,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後在與原任職務有業務關聯的企業領高薪,是“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於被圍獵的典型。

同時,中紀委通報指出,張華宇身爲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置黨中央三令五申於不顧,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

張華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張華宇開除黨籍、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辭任後在3家金融機構就職

界面新聞記者關注到,張華宇離開光大銀行後,曾在3家金融機構就職,分別爲中國金融國際投資有限公司(00721.HK,下稱中國金融國際)、同方國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同方國信”)和重慶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重慶信託”)。其中,同方國信爲重慶信託大股東,持股比例約66.99%。

具體來看,2018年11月,張華宇加入了中國金融國際,擔任該公司非執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國金融國際在港交所披露的聘任公告顯示,張華宇初期任期爲2年,其年薪爲200萬港元。

張華宇被查後3天,中國金融國際公告稱,儘管該公司嘗試多次,仍無法與張華宇取得直接聯繫或接觸。該公司將於適當情況下竭盡所能與張華宇聯繫。於本公告日期(2022年1月7日),該公司並無有關對張華宇調查的最新資料;該公司董事會認爲,對張華宇的調查並未對公司的財務及營運狀況造成影響。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中國金融國際2022年3月披露的2021年中期報告中,張華宇仍爲該公司副主席;6月14日披露的資產淨值公告中,張華宇仍爲該公司的非執行董事。截至發稿前,中國金融國際尚未就張華宇的職位變動進行公告。

在中國金融國際任職期間,張華宇還曾在同方國信、重慶信託任職。天眼查顯示,張華宇於2021年6月出任同方國信董事長,並於2022年1月不再擔任該職位。

據重慶信託官網披露,2019年6月,張華宇以重慶信託黨委書記的身份,參加了該公司與光大銀行業務對接會。2020年年報顯示,當年,張華宇擔任該公司股東董事,由同方國信舉薦。不過,重慶信託2021年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日,重慶信託已免去張華宇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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