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湖北日報

“買重疾險就是買保額”,不要爲了追求保終身、賠付次數等犧牲保額。

“醫療手段能夠挽救一個人的生理生命,卻挽救不了一個家庭的經濟生命。”這是世界上第一份重疾險誕生背後的重要原因。

身患重疾,除了要支出鉅額醫療費,還要面對未來2-3年內無法正常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損失,甚至因病返貧揹負鉅額債務。因此,隨着重疾發病率越來越高,投保重疾險已成爲不少家庭的人身保障規劃之一。

重疾險雖然有用,但它很貴。一份入門級的百萬醫療險,幾百塊錢就能搞定,而最便宜的重疾險,每年保費起碼5千元,1-2萬元的產品十分常見。

而且,重疾險選擇多、門道多,合同動輒百十來頁,是最燒腦的險種。花大價錢買個“低配”也是常有的事。到底怎麼買纔不花冤枉錢?

“有人看不上,有人買不起”

重疾險,即特定的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發生時,被保人達到保險條款所約定的疾病狀態後,保險公司按約定支付保險金。

有人會問,生病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由社保報銷,再用一款百萬醫療險作爲補充,不就行了嗎?

新華保險湖北分公司核賠師梁燕對支點財經記者指出,重疾險和醫療險的賠付方式有本質區別。重疾險是確診即賠(或實施約定手術、達到疾病的約定狀態),賠付金額也是投保時就約定好的;醫療險則是依據治病的實際花費來報銷一定比例。

換個角度說,重疾險多份保單不衝突,符合條件可疊加理賠;而百萬醫療險買一份就夠了,多買也只能報銷一次。

梁燕表示,重疾險與醫療險互爲補充,搭配起來可提供更完善的保障。而且,重疾險能在某種程度上彌補收入損失,醫療險無法替代。

舉個例子,40多歲的老李,不幸因肺移植手術臥病一年多,共花費60萬元醫療費用,所幸社保和商業醫療險報銷得七七八八。老李此前購買的一款重疾險,又一次性賠付了50萬元,不僅貼補了醫療費,還支撐了未來一段時間的家庭生活開支、孩子學費、房貸車貸等。

不過,因費率偏高、繳費期長(20-30年),重疾險也直面着“有人看不上,有人買不起”的尷尬。明亞保險經紀湖北分公司銷售經理李川林對支點財經記者表示,爲防範風險,各家保司對重疾險的最高保額都會設置上限,一般不超過50萬,少數產品能做到100萬。而對部分高淨值人羣來說,他們需要的不是這幾十萬,而是高品質的醫療資源。

中產人羣纔是重疾險的消費主力。以目前線下市場銷量最大的一款重疾險爲例,基礎保額50萬元、20年繳費(含身故保障),30歲時購買,保費大約1.5萬元/年,40歲時就達到了2萬元/年;再看一款互聯網重疾險,同樣條件下,年繳保費也在1萬-1.4萬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重疾險保費高低與被保人年齡有重要關聯,如果應繳的總保費接近甚至超過基本保額,即“保費倒掛”,而且繳費期內既沒出險、也沒豁免保費,就太不划算了。

保費高≠條款好

很多人早在七八年前就給自己或家人買了“重疾險”。2013年,某知名保險公司推出的A產品一炮走紅,此後銷量驚人。

時至今日,該產品已多次升級,保障更加完善,但有些人開始“嫌棄”自己手中的舊保單,甚至覺得“巨坑”。

今年40歲的童女士,在2018年購買了A產品,她對記者稱,“一直以爲買的是重疾險,最近仔細研究,纔看清它的廬山真面目。”

記者從童女士提供的電子保單中看到,保費5644元/年,繳費期30年,主險是終身壽險,附加了重疾、長期意外等4項長險,以及小額住院醫療、意外醫療2項短險。

這其中,重疾險可保80種重大疾病,保額僅12萬元,限賠1次;終身壽險保額15萬元且與重疾險“共用”:若重疾獲賠後,身故保險金即降至3萬元。童女士頗爲糾結的是,這樣的產品看起來什麼都能保,保額卻都不高,保障也不夠充足。

不少消費者在網上吐槽了同一款產品,有人年繳保費1萬多元,重疾保額只有18萬元。已經繳費8年,進退兩難,“一想起來就心痛”。

在李川林看來,這種“全家桶”式的套餐產品,設計上比較符合投保人心理,但從需求角度來講不太合理,多花了錢卻不一定有用。

據瞭解,A產品自2020年升級後,主險直接變成了重疾險,不再捆綁意外險,還新增中症(介於輕症、重症之間的疾病)保障等等,依然是市面上最貴的重疾險產品之一。

保費高不等於條款好,“一分錢一分貨”的觀念在商業保險中不一定適用。李川林提醒,不要迷信人情,也不要只看品牌,少聽任何人的口頭承諾,多看條款,即少一些“耳聽爲虛”,多一些“眼見爲實”。

那麼2020年前已經入手了A產品,有沒有“後悔藥”?這個問題困擾着一大批早期投保的人羣。繼續持有性價比太低,退保損失又大。

一般來說,有兩種情況可以考慮退保:第一,保費太高,經濟壓力過大;第二,繳費年限在5年以內,身體狀況良好,可以找到性價比更高的替代品,省下的錢大於退保虧的錢。

梁燕分析稱,繳費週期較長的產品,不要輕易退保。保險產品一直在更新迭代,一味追求最高的性價比不現實,可以在保留原產品的基礎上,加保一部分新產品,達到平衡配置。

李川林稱,如果實在不甘心,建議把長期意外、意外醫療這兩項附加險停掉,或者再另外單獨購買,也能減少一些保費。

重疾險到底該如何買

在2021年以前,重疾險產品“卷”得厲害。很多保司不僅拼誰家保費更低,保障責任也下了“猛料”,有的產品針對重疾最高可賠6次之多,18歲前或60歲後患重疾,均賠付200%保額……

李川林告訴記者,2021年初重疾險新規落地,部分保障責任有所壓縮。比如說,過去常年位居重疾險理賠榜首的甲狀腺癌,被剔出重疾理賠範疇,當作輕症賠付;輕症理賠比例上限爲基本保額的30%,而舊規中個別產品能做到45%。

這實際上給部分中小型保司一味追求“極致性價比”踩了一腳剎車,更有利於整個行業的穩健發展。與此同時,各家保司重疾產品費率普漲。

買得早,糾結;還沒買,更糾結。重疾險究竟該如何選擇?

大家常把比較重點放在重疾病種數量上,120種是不是比110種更好?真相是,病種太多可能是爲了“湊數”,抬高保費。

重疾險新規將原有的25種重疾定義擴展爲28種,首次引入輕症定義(將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種核心疾病,按嚴重程度分爲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賠付)。事實上,這些病種已涵蓋最高發的輕重疾,佔重疾險理賠率的95%以上,各家保司理賠條款完全一樣,並沒有“發揮”空間。

李川林提醒,消費者應多比較一下非高發重疾、輕症的理賠定義,以及一些“可選責任”條款的誠意。以“癌症二次賠”條款爲例,有的產品是首次罹患癌症後,間隔3年仍處於癌症狀態,含新發/復發/轉移或持續,可再次賠付保額;有的則要求間隔5年,或者只賠新發,不賠復發/轉移或持續。這種差別一目瞭然。

再以“重疾多次賠”條款爲例,要看有沒有“三同條款”限制。比如患白血病後,很可能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患肝癌後可能有肝移植,若沒有三同條款限制,只要間隔時間符合要求,這些疾病都可以再賠。若有限制,則被保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醫療行爲、同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的兩種或兩種以上重大疾病,僅賠付一次。

梁燕建議,“在保障儘量全面的基礎上,選擇賠付比例較大的產品。”重疾一般按100%賠付,輕症和中症的保險金還是有差別的,有的產品賠付比例爲基本保額的20%和50%,有的高達30%和60%。

重疾險還有定期和終身之分。定期重疾險的最大優勢是便宜,但保障到期後被保人可能會因爲年齡或健康狀況,無法繼續投保。當然,有的人主張70歲之後生病就“順其自然”,選擇定期產品也沒有問題。

梁燕認爲,“買重疾險就是買保額”,不要爲了追求保終身、賠付次數等犧牲保額。業內一致的看法是:基本保額30萬元起步,50萬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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