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紮實推動經濟穩定增長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提高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2022年底前職工按規定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7—12月的當月提取額最高可按當月應繳存額的80%計算。延長住房公積金緩繳政策期限,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到期後進行補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