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陸玫 通訊員 市聞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佈全國首個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的省級地方標《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管理規範》,8月5日起在全省實施,旨在壓實企業的競爭合規主體責任,實現政府監管模式下的平臺自治。

澎湃新聞了解到,《規範》以平臺企業“自我優待”、“大數據殺熟”、算法濫用、強制“二選一”、資本無序擴張等破壞公平競爭的行爲爲研究對象,從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兩個角度梳理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的相關風險,明確競爭合規管理活動要點。“《規範》在公平競爭領域設置了‘紅綠燈’,劃出底線,有利於平臺企業在明確合規預期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在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增加就業等方面的作用和潛能。”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反壟斷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浙江是電子商務、數字經濟重要發源地,現有各類網絡交易平臺310個,平臺經營者超過1100萬家,佔全國近半數。2021年全省電商平臺網絡交易額9萬億元,保持全國首位;全省新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網店113萬家,增長41.8%,平臺上浙江網店交易額超過2.3萬億元,居全國第二。據瞭解,浙江已實施全國首個規範網絡交易的地方性法規《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監管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意見》,並上線全國首個平臺經濟數字化監管系統“浙江公平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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