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e公司訊,7月8日,長春市政府辦公廳發佈《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從土地規劃、信貸政策、促進交易等方面擬定了12條措施。《若干措施》明確,個人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套剛需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由不低於30%恢復至20%,二套改善性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由不低於40%恢復至30%。將首套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爲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階段性調整長春城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筆最高額度。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長春城區有共同借款人的新建商品房貸款單筆最高額度爲90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爲60萬元,長春城區有共同借款人的存量房貸款單筆最高額度爲70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爲50萬元。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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