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兩天下載2578篇文獻,爲啥會致學校IP被封

央廣網

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圖書館發佈通報稱,由於該校讀者違規使用《Westlaw Classic法律在線》數據庫,該校接到數據庫商的通報,學校IP受到該數據庫商永久封禁。(→此前報道)

通報還稱,圖書館要求讀者要合理使用圖書館訂購的電子資源,不得使用軟件工具批量下載電子資源,或以非正常閱讀速度連續、集中、批量下載電子資源,或整本下載電子期刊。何種情況下下載資料是違規行爲?違規下載資料有何危害?如何防範“濫用數據庫”行爲,保護知識產權?就此,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

違規使用數據庫致學校IP永久被封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圖書館通報稱,該校一同學在2022年6月16日137分鐘內下載842篇文獻,6月17日137分鐘內下載1736篇文獻。此行爲嚴重影響了全校師生正常的學習和科研秩序,也有損學校聲譽。通報中還稱,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圖書館《電子資源的知識產權和使用管理規則》,對該同學的違規行爲作出如下處理,責令該生向圖書館提交書面陳述和檢討,保證今後不再發生類似違規行爲,並對該生予以全校範圍通報批評。

“兩個多小時下載1000多篇,一定是非正常下載。從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圖書館的通報來看,該讀者應該是通過軟件在短時間內進行了批量下載,因此被列爲異常行爲。”《Westlaw Classic法律在線》數據庫浙江某大學一位同學代表說。據介紹,一般情況下,《Westlaw Classic法律在線》數據庫對正常需求的下載論文或資料,無數量限制和規定,通過正常手段下載所需資料不屬違規,但這也要看學校跟數據庫商簽訂了哪些協議。

什麼是違規批量下載?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國家版權局國際研究基地研究員陳紹玲介紹,在數據庫管理商和學校合作過程中,一般雙方會通過合同對用戶下載頻次進行規定,包括《Westlaw Classic法律在線》數據庫管理商與數據庫使用主體在訂立合同時都會進行相應約定。比如,北京大學圖書館上公開發布的《校園網電子資源的使用規定以及違規使用行爲的處理辦法》第一條規定,不得連續、集中、大批量下載電子資源(超過了正常的閱讀速度,如在一小時內下載量超過百篇以上的均屬於違規操作;違規操作的判斷通常以出版商提供的違規使用報告爲準)。“可見,使用主體不得以非正常頻次下載數據資源。”

“惡意下載”的界定標準

此前,國防科技大學圖書館也發佈類似通報,因學校個別人員違規過量下載《科學文庫》數據庫資源的情況,導致學校相關IP地址被封禁。一個地址的封禁將影響衆多其他用戶的正常使用。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圖書館在通報中還稱,爲了保護電子資源的知識產權,圖書館要求讀者要合理使用圖書館訂購的電子資源,重視並遵守電子資源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不得使用軟件工具批量下載電子資源,或以非正常閱讀速度連續、集中、批量下載電子資源,或整本下載電子期刊。陳紹玲說,除非正常手段批量下載資料,還有一些“惡意下載”行爲,而“惡意下載”的界定標準有兩種。一是法定標準,即法律上評價使用主體是否屬於“惡意下載”,還要看其行爲是否損害了服務商的利益,違背基本的公序良俗,目前法律上還沒有相關判例。二是數據庫管理商和學校之間的約定標準。約定標準是合同的標準,約定標準比較明確,可能會規定在多長時間內下載了多少次就屬於違規行爲,約定標準應當比法定標準更加嚴格一點。

數據庫管理商可設置技術保護措施

據陳紹玲介紹,數據庫管理商本質上是一個版權人,是從學者手中獲得文獻、文章使用權的商業性組織。它的作用主要是彙集大量學術資料、司法判例資料,爲學術研究和司法實踐提供參考。

他表示,數據庫管理商構建數據庫需要一定商業投入,一般需要耗費一定的版權使用費才能從作者手中獲得學術資料,或者耗費大量人力才能把公開的司法案例、法條法規進行整理。

“使用軟件批量下載的用戶沒有進行任何商業投入,就取代了數據庫管理商的地位,這會對數據庫管理商的市場地位產生不利影響。”陳紹玲說,所以使用非正常手段批量下載,可能構成對數據庫管理商的實質性替代,這也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

如何保護知識產權?陳紹玲表示,一是加強對數據庫使用主體的教育,比如學校應當就違規下載的相關規定對學生及其教職工進行強化教育和說明。另外就是數據庫管理商可以設置技術保護措施。比如數據庫管理商可以設置技術口令,防止使用主體在合法授權範圍以外使用數據庫。還可以設置相應的訪問限制技術,允許使用主體在數據庫中實施特定的操作行爲,但禁止使用主體實施超量下載等違規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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