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柳穎

7月12-13日,亞馬遜舉行Prime Day會員日活動。摩根大通預測,這將爲亞馬遜帶來38億美元的增量收入,較一年前上升7%。

就在幾天前,亞馬遜的Prime會員制度被歐洲反壟斷機構“盯上”。當地時間7月6日,英國反壟斷監管機構“競爭與市場管理局”(CMA)發佈消息稱,正在對亞馬遜涉嫌反競爭行爲進行調查,其中涉及“亞馬遜如何設置Prime標籤下的銷售資格標準”一項。

接下來,亞馬遜面臨的合規壓力不僅僅來自CMA,還有歐盟。當地時間7月5日,歐盟兩部重磅數字法案《數字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s Act ,DSA)與《數字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均獲高票通過,接近落地生效。

“硅谷女警”、歐盟反壟斷負責人Margrethe Vestager將此舉稱爲“全球首創”,即對在線平臺進行強有力的、野心勃勃的監管。她表示,“大平臺將不得不避免宣傳自己的利益,並與其他企業共享數據,啓用更多的應用商店。規模帶來責任,作爲一個大平臺,有些事情你必須做,有些事情你不能做。”

在受訪專家看來,數字法案的通過對於遏制大型網絡平臺的惡性競爭行爲以構建公平且開放的數字市場,具有重要的時代價值。但同時,這也會給GAFA(谷歌、亞馬遜、臉書和蘋果)等科技企業帶來巨大的運營和技術創新壓力。

硝煙已起,歐洲反壟斷機構與科技巨頭企業間料將“廝殺”不斷。全球管理諮詢公司Infosys Consulting的CIO顧問合夥人Elizabeth Ebert預計,新規則的實施將導致歐盟委員會面臨曠日持久的法律糾紛。

數字服務法案一攬子計劃通過

歐盟兩部重磅數字法案進度條接近“加載完成”。

7月5日,歐洲議會對DSA與DMA進行了最終投票。結果顯示,DSA以539票贊成、54票反對和30票棄權獲得通過;DMA以588票贊成,11票反對,31票棄權通過。

中央財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權向21記者表示,“歐洲議會通過的這兩部法案,對於構建安全、可預測和可信任的網絡環境以有效保護個人權利、對於遏制大型網絡平臺的惡性競爭行爲以構建公平且開放的數字市場,具有重要的時代價值。”

從提出到最終通過,這兩部法案歷經了一年多時間。2020年12月,爲升級歐盟數字服務管理規則,歐盟委員會提出了這兩項立法倡議。2022年3月,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就DMA達成政治協議,隨後一個月,繼續就DSA達成政治協議。如今兩部法案均獲高票通過,並被打包爲“數字服務法案一攬子計劃”。 

歐盟委員會介紹,此次通過的法案目標有二,一是創造一個更安全的數字空間,保護所有數字服務用戶的基本權利;二是建立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在歐洲市場和全球範圍內促進創新、增長和競爭力。區別來看,DSA更服務於前者,DMA更多地致力於後者。

DSA旨在打擊在線非法內容的傳播並保護用戶的基本權利。根據DSA規定,社交媒體等數字服務提供商有義務提高平臺在內容審覈及算法推薦方面的透明度和問責制;禁止 “黑暗模式”等誤導性做法和基於敏感數據的定向廣告;加強線上交易的可追溯性等。

簡而言之,“線下違法的,線上也違法”。DSA報告員Christel Schaldemose在辯論過程中表示,“長期以來,科技巨頭一直缺乏規則(制約)並從中受益。 數字世界已經發展成爲一個‘狂野西部’,由最強者制定規則,但現在鎮上有了一個新警長——DSA。如今的規則和權利將得到加強,我們正在打開算法的黑匣子,以便我們正確地對待這些社交平臺背後的賺錢機器。”

DMA旨在規範科技巨頭企業的市場競爭行爲,“看門人”企業是其靶心所在。歐盟認定的“守門人”,是指提供在線搜索引擎、社交網絡服務、應用商店、消息服務、虛擬助手等核心平臺服務的企業。

歐盟對“看門人”企業設置的具體標準爲:過去三年在歐洲經濟區(EEA)的年營業額達到或超過75億歐元,或者市值達到750億歐元及以上,同時在歐盟擁有每月至少4500萬活躍終端用戶和每年至少1萬名活躍商業用戶,至少在三個歐盟成員國提供核心平臺服務。

在DMA的規則約束下,“看門人”企業必須允許用戶卸載預安裝的應用程序或更改操作系統、網絡瀏覽器上的默認設置;允許第三方與看門人自身的服務進行互操作;開放商業用戶對其平臺活動數據的訪問權限等。

在“不可爲”範疇,當看門人與平臺上的商業用戶競爭時不得使用該用戶的數據;在對產品及服務進行排名時不得采取比第三方更有利的方式;應用程序方若要出現在平臺的應用商店中,不得要求其使用平臺上的某些服務,比如支付系統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看門人”不遵守規則,歐盟委員會可對其處以最高爲公司全球年度總營業額10%的罰款,若屢犯,處以總營業額20%的罰款,並定期支付最高爲該公司全球日營業額5%的罰款。

據悉,以上兩部法案還須得到歐盟理事會的通過(DMA預計於7月,DSA預計於9月),其後法案將得以官方公告,公告後20天即視爲生效。其中,劍指科技巨頭的DMA將在生效後的六個月開始施行,這意味着“看門人”企業在被指定遵守新規後,僅有六個月的準備時間。

多方夾擊下的GAFA

互聯網江湖中,數字合規已成爲大型科技企業無法繞開的一道關卡。

以亞馬遜爲例,來自歐洲多國的合規監管壓力正密集向其襲來。7月6日,CMA表示正對亞馬遜涉嫌反競爭行爲進行調查,調查重點在於亞馬遜是否在英國擁有主導地位以及其是否濫用這一地位來“服務自身”並扭曲競爭,使第三方賣家處於競爭劣勢。 

具體而言,調查分爲三個領域:1.亞馬遜如何收集和使用第三方賣家數據;2.如何設置“購物車”中的首選項(賣家推薦);3.亞馬遜如何設定Prime標籤下的銷售資格標準。

這並非CMA第一次將矛頭指向亞馬遜。去年6月,CMA宣佈對亞馬遜和谷歌是否在處理虛假評論方面存在行動不足的情況展開調查,以確定其是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英國之外,意大利反壟斷監管機構也曾對蘋果和亞馬遜兩家公司處以高額罰款,理由是該企業涉嫌在銷售蘋果和Beats產品時進行反競爭合作。

如今伴隨着歐盟數字法案的通過,歐洲反壟斷機構力度不斷收緊,GAFA等科技企業將面臨巨大的壓力。劉權指出,“一是運營成本會大幅提升,企業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滿足歐洲的數字合規要求;二是對技術創新造成重大影響,企業的資源是有限的,其他成本的增加將導致用於科技創新的資源大幅減少。”

但同時,劉權也強調,“壓力只是暫時的,雖然短期內會犧牲一些業務收入,會耗費較大的合規成本,但長遠來看,只有合規經營才能持續發展。”

或加劇布魯塞爾效應

有批評聲音指出,DSA與DMA的落地將會導致數字領域的“布魯塞爾效應”。

“布魯塞爾效應”一詞由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Anu Bradford於2012年提出,意指歐盟藉助市場機制將其法律外部化,進而對市場進行單邊監管,即將歐盟標準延伸爲全球標準。

不久前,由於對充電端口的強制統一,歐盟遭受到“布魯塞爾效應”的指責。6月7日,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達成一項政治協議,要求從智能手機、耳機、數碼相機以及平板電腦的所有產品製造商都要使用相同的通用充電端口USB Type-C。這一標準化要求或將對其他市場產生影響。

在劉權看來,“如今歐盟通過兩則數字法案具有標杆價值,或將引領或倒逼其他國家的數字立法。”他認爲,這兩部法案或許會加劇布魯塞爾效應。 

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則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實際上,目前從全球範圍來看,(各國)強調本國法律的境外適用是一個大趨勢,這也是各國數字主權博弈的一個體現。”

吳沈括認爲,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等國家的科技巨頭企業面對歐洲市場的監管需求肯定需要作出主動的適應和調整。“在實際層面上,這其實取決於歐洲市場現在的市場份額以及歐洲消費者購買力。這也意味着,若出現歐洲市場需求疲軟、份額下降、在全球供應鏈的重要性下降的等極端情況,這些法案能否真正起效是值得討論的。”

“總而言之,無論是歐盟還是其他經濟體,你的監管能力需要與自身的市場地位及消費能力相匹配,這其實是經濟實力的外化表現,”吳沈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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