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明起上海浦東新區這兩部管理措施實施,事關引領區建設

2022年7月15日,《浦東新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若干規定》、《浦東新區促進商事調解若干規定》兩部管理措施將同時實施。

7月14日,上海浦東新區人大法制委常務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趙開銀在兩部管理措施實施通氣會上詳解 “引領區”建設“利器”誕生的全過程。

趙開銀介紹,2021年7月15日,黨中央、國務院正式發佈《關於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以下簡稱《引領區意見》)賦予了浦東新的重大歷史使命,其定位之高、支持政策之實、創新空間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其中最核心、分量最重、影響最深遠的一項內容,就是要求“建立完善與支持浦東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相適應的法治保障體系”,並明確賦予浦東兩大全新的法治保障利器:一是授權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二是支持浦東對暫無法律法規或明確規定的領域,先行制定管理措施。這兩大利器可以說是各有側重、相輔相成,浦東新區法規的最大優勢在於“變通”,就是“可以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作變通規定”。而管理措施則更強調“探索”,浦東在先行先試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還可以適時上升爲“法規規章”等形式。這是中央在法治保障方面支持浦東高水平改革開放的“車之雙軌”“鳥之兩翼”。

自中央授權以來,浦東新區圍繞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這一根本目標,充分運用立法授權,積極推動形成了“一套銜接有效的運行機制、一批創新突破的法治成果”,包括市、區兩級人大和政府的3個決定和相關的工作規程,以及目前已經出臺的9部浦東新區法規和3部管理措施。

2022年6月30日,浦東新區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浦東新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若干規定》《浦東新區促進商事調解若干規定》兩部管理措施,將於明天,也就是7月15日正式施行。這兩部管理措施是浦東新區聚焦企業高度關注領域,着眼立法授權一週年這個時間節點,堅持以法治引領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的立法導向,在積極運用管理措施賦能引領區建設方面取得的新成果。

其中,《浦東新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若干規定》是地方人大出臺的首部支持檢察機關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的法律性文件。《浦東新區促進商事調解若干規定》則是地方人大出臺的首部以專門立法的形式促進商事調解創新發展的法律性文件。兩者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先行示範意義。

附:已經出臺的9部浦東新區法規

《上海市浦東新區深化“一業一證”改革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主體退出若干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建立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若干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領域非現場執法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完善市場化法治化企業破產製度若干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生物醫藥產業創新高地建設促進條例》《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若干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綠色金融發展若干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推進市場準營承諾即入制改革若干規定》

已經出臺的3部管理措施

《關於率先構建經濟治理、社會治理、城市治理統籌推進和有機銜接的治理體系的決定》《浦東新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若干規定》《浦東新區促進商事調解若干規定》

已經出臺的3個法治保障決定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法治保障制定浦東新區法規的決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法治保障的決定》

浦東新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加強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法治保障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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