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和路透社7月14日消息,特斯拉當地時間週四要求美國得州奧斯汀聯邦法院駁回一項訴訟,該訴訟稱特斯拉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裁員數百人,違反聯邦法律。

特斯拉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表示,被解僱的工人簽署過帶有“有效和可執行仲裁條款”的聘用書,其中提到將與就業有關的法律糾紛提交仲裁,並避免參與集體訴訟。特斯拉稱,即使該訴訟仍在法庭也應該被駁回,因爲公司只是通過解僱表現不佳的工人“調整規模”,而不是“實施需要提前通知的裁員”。

兩名特斯拉前員工今年6月在美國得州西區地方法院對該公司提起訴訟,稱其“大規模裁員”的決定違反聯邦法律,因特斯拉並未提前通知裁員事宜。

兩名前僱員稱,他們在6月被位於內華達州斯帕克斯的特斯拉工廠解僱。根據該訴訟,這家工廠有500多名員工被解僱。這些工人表示,特斯拉未能遵守關於大規模裁員的聯邦法律。根據《工人調整和再培訓通知法》(WARN),僱主必須在裁員前至少60天發出通知。這些工人正爲全美所有在5月或6月沒有提前接到通知就被解僱的前特斯拉員工尋求集體訴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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