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7日,甘肅隴南文縣在對集中隔離點管控人員核酸定期檢測過程中,發現1例核酸檢測陽性人員。活動軌跡公告如下:

2022年7月9日7時左右,從蘭州市安寧區培黎廣場坐131公交車到蘭州站(東站);8時48分乘坐D754次列車(03車011B)前往隴南市,12時左右抵達隴南火車站,在出站口內的西側公共廁所上廁所;出站後從東側乘坐電梯到火車站客運中心,從客運中心前往“陝西面館”(客運中心對面)喫麪,其間停留半小時左右;隨後步行至隴南站廣場輝潤大酒店門口,於13時左右乘坐私家車(甘K5G826)前往文縣縣城(途中未停留),16時許抵達縣城,在文縣第一人民醫院門口下車,與同車人員朱某某沿縣城濱河路(縣第一人民醫院南側人行道),沿江南街西側人行道至城關二小門口的“久久鴨店”“蜜雪冰城店”購買零食,隨後步行至江南街,沿江南街東側人行道,經縣車隊至文縣汽車站候車室候車。17時左右,乘坐城鄉公交車(車牌號:甘K42582)前往丹堡鎮,到丹堡橋下車後,步行楊杜溝村家中。18時左右,與同村張某波,王某某,張某雨一同前往丹堡河(丹堡鎮梁家坪村葉子壩處)游泳,20:00時左右各自返回家中,其餘時間未外出,無訪客。7月10日18時16分左右,前往丹堡街丹鳳橋李某麗經營的門市部購買物品後返回家中;20時19分左右,與其母親前往丹堡街“嵐榮超市”購買物品後,前往其姑姑王某某家串門,逗留半小時左右後返回家中,再未外出,無訪客。7月11日12時47分左右,前往丹堡鎮丹堡村84號的郵政快遞點幫他人取快遞後,返回家中;13時40分左右,與同村王某某去丹堡衛生院做核酸後各自回家;21時左右,到本村朱某家串門,逗留五六分鐘後回家,再未外出,無訪客。

流調溯源發現該名陽性人員系文縣第一例核酸檢測陽性人員的同乘密接人員,7月12日13時左右由救護車轉運至文縣白水江隔離點隔離,11日、12日、13日、14日、15日核酸檢測結果均爲陰性。

請以上時段在相關區域有活動軌跡的所有人員,立即向鄉鎮、村(社區)、單位報備,儘快完成3天2次核酸檢測,積極主動配合落實相應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瞞報、漏報,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總檯記者 王妍 馬凌峯)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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