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20日訊(記者 顧凡)日前,福建省藥監局發佈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漳州怡嘉化妝品有限公司因使用超過使用期限的原料生產化妝品,被罰沒116萬元。

通報顯示,2022年3月17日,福建省藥監局對漳州怡嘉化妝品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在其原料倉庫內查見原料“高分子柔膚&滑膚增稠劑W-9A”(批號:20201013C)超過使用期限仍放在合格原料區,涉嫌使用超過使用期限的原料生產化妝品。

爲進一步查明事實,福建省藥監局依法對漳州怡嘉化妝品有限公司立案調查。經查,上述原料自2021年10月12日過期後,該企業使用其生產植護嬰兒潤膚霜73492瓶(規格:50g/瓶,批號:YCBM06A、YCBL19A、YCBK29A、YCBK29B、YCBM29A),已全部銷售,貨值共計77313.6元。

2022年3月19日至3月29日,該企業召回涉案產品69841瓶,實際銷售3651瓶,違法所得3840.9元。

福建省藥監局認爲,漳州怡嘉化妝品有限公司使用過期原料“高分子柔膚&滑膚增稠劑W-9A”(批號:20201013C)生產普通化妝品植護嬰兒潤膚霜,屬於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的行爲。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決定責令該公司改正並處理如下:沒收過期原料“高分子柔膚&滑膚增稠劑W-9A”(批號:20201013C)43.07kg;沒收召回的69841瓶涉案產品;沒收違法所得3840.9元、並處貨值15倍罰款1159704元,罰沒款合計共1163544.9元。

資料顯示,漳州怡嘉化妝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黃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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