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

近日,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了解到,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因向個人借款人搭售保險及附加貸款,被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罰。

據青銀保監罰決字〔2022〕81號顯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向個人借款人搭售保險及附加貸款存在違法違規行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2年7月5日對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王珺)下達青銀保監罰決字〔2022〕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人民幣四十萬元。

省城一位銀行屆人士告訴記者,現行個貸業務過程中,確實存在部分經辦人員爲完成保險等方面的任務,向借款人提出想要貸款就必須購買保險等產品的情況存在。

“這種情況多存在於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該人士補充道。

對於平安銀行青島分行此次被處罰的原因及後續的整改狀況,記者於18日致電平安銀行青島分行,截至發稿,該行尚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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