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郝亞娟 張榮旺 上海 北京報道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第三份強化銀行網貸業務監管的文件——《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銀行互聯網貸款存量業務過渡期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分析人士指出,結合當前經濟環境、居民消費情況以及銀行存量業務的整改壓力,同時考慮到徵信相關管理辦法和互聯網貸款監管下銀行實際整改過程較爲複雜,因此將原有過渡期2022年7月延至2023年6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對銀行的自主風控提出更高要求,這也意味着,此前過度依賴互聯網合作機構的中小銀行將面臨更大的調整壓力。中信證券分析,風控體系完善、客戶資源稟賦突出的全國性銀行和區域頭部銀行相對受益;而存在違規行爲的中小外部合作機構預計將大量被清退或整改。

暫時緩解整改壓力

過渡期延長是此次《通知》最大亮點之一。爲了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經營行爲,銀保監會曾在2020年7月和2021年2月分別出臺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對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中的風險管理、貸款合作管理等提出了全方位要求。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披露,截至2021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互聯網貸款餘額爲5.75萬億元,同比增長21.8%;其中用於生產經營的個人互聯網貸款和企業流動資金互聯網貸款同比分別增長68.1%、46.3%。

談到將過渡期延長的原因,信用卡行業研究專家葛亮向《中國經營報》記者分析,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濟增長趨緩,亟須通過銀行互聯網貸款模式高效地把寬鬆的貨幣供應傳導到個體手中,促進居民消費和提振小微企業經營;從銀行來看,銀行與互聯網平臺在互聯網貸款業務上的分工已形成了“業務慣性”,很多中小銀行的金融科技能力建設不足,短時間讓其完成整改不太現實。

冰鑑科技高級研究院研究員王詩強補充道,站在居民角度看,互聯網貸款的羣體主要是消費需求旺盛的羣體,將整改過渡期延長有利於刺激居民消費;站在銀行角度,部分銀行的互聯網貸款存量業務較大,整改進度緩慢,延長過渡期有利於緩解整改壓力,保持業務連續性,也避免銀行爲了合規做一刀切整改,抽貸斷貸。

從實際情況來看,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表示,在近兩年疫情反覆等背景之下,互聯網貸款業務也受到衝擊,信貸風險抬頭,同時數據“斷直連”等新政策落地也還在磨合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整改的難度增加,因此,此次過渡期延長有利於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平穩整改和運行,並且也有利於互聯網貸款在滿足小微企業和居民融資需求方面發揮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徵信業務管理辦法》中“斷直連”的要求對互聯網貸款產生影響。興業研究金融監管高級分析師陳昊分析,《通知》將過渡期延長既可以使得整改更爲有序順暢,避免因爲部分銀行系統尚未完成整改情況下的“一刀切”,可能會導致互聯網貸款市場收縮;同時,將銀行互聯網貸款整改的過渡期與《徵信業務管理辦法》的過渡期相一致,有利於相關要求的穩妥落地。

記者採訪瞭解到,自互聯網貸款相關規定出臺後,不少銀行基本完成整改。“我行已經完成整改,目前最爲擔心集中度的問題,如何和小平臺合作,業務規模上不去,更重要的是,資產質量難保證。”一位民營銀行人士坦言。

加強與平臺機構合作

記者注意到,對比此前規定,《通知》對銀行在貸款管理和自主風控方面又提出了多個更爲細化的要求。

在履行貸款管理主體責任方面,《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提高互聯網貸款風險管控能力,獨立有效開展身份驗證、授信審批和合同簽訂,嚴格履行貸款全流程風險合規管理;在強化信息數據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在合法、正當、必要原則前提下,完整準確獲取貸款全流程所需信息數據,並在數據使用、加工、保管等方面加強對借款人信息的保護;同時,《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加強貸款資金管理,防範合作機構截留、彙集、挪用。

中金公司在研報中指出,《通知》要求銀行需負責發起貸款指令,掌握貸款資金髮放等關鍵環節決策,使得貸款各流程進一步迴歸銀行,倒逼過度依賴外部平臺的中小銀行鞏固自主獲客和風控能力,更多完整的信貸數據迴歸銀行也便於後續數據挖掘和客戶獲取。

在此要求下,過度依賴外部合作機構的中小銀行將面臨整改壓力。陳昊也指出,自主風控是當前中小銀行整改面臨的最主要困難。

“在互聯網貸款的發展早期,助貸、聯合貸款模式下,客戶資信評估、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主要由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承擔,銀行僅僅是簡單的資金提供方。隨着近年來自主風控要求的提高,銀行不能再過度依賴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的風控體系,而必須建立自身獨立、客觀的資信評估體系,這使得部分資源有限的中小銀行面臨挑戰。除此之外,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區開展互聯網貸款的限制也是部分中小銀行面臨的轉型痛點,互聯網打破了傳統的地理邊界,如何判斷向特定客戶發放貸款是否跨區域,對於不少地方法人銀行也存在一定的困難。” 陳昊如是說。

上述受訪某民營銀行人士指出,如果中小銀行獨立做風控,需要配套的風控團隊,同時還要有大數據和科技研發的能力,對成本提出較高要求。

那麼,中小銀行如何提高自主風控能力?

葛亮建議,中小銀行可通過市場化方式招聘有經驗的團隊直接搭建互聯網風控體系,加強與外部數據公司聯合建模提升精準性,不斷迭代模型保持風控策略的穩定性;或者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運用子公司的平臺與市場上互聯網風控平臺合作,並通過子公司將風控能力輸入給銀行,合理規避風控外包的監管要求。

談到銀行與平臺機構合作,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北京大學普惠金融與法律監管研究基地副主任顧雷撰文指出,商業銀行與平臺機構之間合作是一種基於比較優勢的互利共贏的選擇結果,商業銀行的優勢在於雄厚的資金流、規模效應和專業服務體驗;平臺機構在移動互聯、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的助力下,具備客戶運營、風控識別和服務下沉等優勢,雙方各自發揮比較優勢,在滿足消費者貸款需求的同時降低服務成本,緩解信息不對稱、定價不準確、風控不健全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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