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發佈“部分藥品年底將調出地方醫保目錄”等新聞,引發一定社會關注。這些藥品爲什麼調出醫保目錄?會不會影響患者用藥?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司相關負責人。

把更多新藥好藥納入醫保用藥範圍

問:去年9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提出“2022年實現全國基本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請問有關政策目的是什麼,爲什麼有這樣的考慮?

答:國家醫保局自2018年組建以來,始終高度重視醫保藥品目錄管理工作,醫保藥品目錄准入方式進行了重大改革,創新建立藥品目錄准入談判機制,在堅持保基本、可持續基礎上,把更多新藥好藥納入醫保用藥範圍。

一是在准入談判方面,積極發揮醫保戰略購買優勢,依託全球人口最多藥品市場,整合全國用量開展價格談判,許多“天價藥”談出“平民價”,多數藥品獲得全球最低價。通過准入談判,4年累計250個藥品新增進入目錄,平均降價超50%。

二是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調整週期從過去最長的八年大幅縮減至一年,4年累計納入507個新藥好藥,調出391個療效不確切藥品,現行版醫保目錄西藥和中成藥增至2860種。

三是在藥品結構方面,腫瘤藥、慢性病、罕見病和兒童用藥等保障短板逐步補齊,醫保目錄內藥品結構和療效水平大幅優化,多數治療領域的藥品保障實現與國際同步,保障能力明顯提升。

四是着力推行“雙通道”機制,明確醫療機構作爲談判藥備藥主體的責任,同時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談判藥供應保障範圍,讓患者儘快用上談判藥品,極大提升談判藥品可及性。總的來看,近年來醫保用藥保障範圍明顯擴大、水平顯著提升,有效減輕了參保患者用藥負擔。

在穩步擴大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同時,針對醫保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國家醫保局堅決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統一性和規範性作爲一項重點任務。2020年2月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逐步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把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列入今年工作任務。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國家醫療保障局積極穩妥推進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工作,綜合考慮各地醫保基金承受能力、臨牀和羣衆用藥習慣、藥品更新換代週期等各種因素,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補藥品三年“消化”計劃,即從2020年開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調出原省級藥品目錄內按規定調增的藥品,到2022年底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

基本醫保制度建立之初,針對當時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品種少、地區間用藥習慣差異大的情況,國家允許各省份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需求和用藥習慣等實際情況,可以自行增補部分藥品,但不能超過國家目錄“乙類藥品”數量的15%,這是針對當時醫保環境的權宜之策。近年來,我國醫療保障事業快速發展,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實行每年動態調整,4年間500多個新藥好藥被納入目錄,而且通過談判後藥品價格大幅降低,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已今非昔比,地方增補藥品基本都可被國家目錄中的藥品更好替代,繼續保留地方增補藥品意義不大,反而造成醫保藥品目錄管理的碎片化,影響醫保制度的統一性、公平性和平衡性。

因此,實現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是解決我國醫療保障領域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重要舉措。一是有利於增強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公平性、醫療保障待遇的平衡性和普惠性。二是有利於形成全國統一的藥品購買市場,更好發揮醫保戰略購買作用。三是有利於爲更多新藥好藥及時調進醫保目錄騰出空間,爲廣大羣衆提供更加優質的醫療保障服務。四是有利於提升羣衆異地就醫便利性,改善醫保服務體驗,增進民生福祉。

醫保基金保障能力穩健可持續

問:目前各地醫保增補藥品的“消化”工作進展情況如何?

答: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國已有15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提前完成了全部地方增補藥品的“消化”任務,包括北京市在內的其餘16個省份藥品“消化”的完成時間爲今年年底。也就是說,到2022年年底,全國所有省份都將完成地方增補藥品“消化”工作,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總體上看,這項工作的推進是平穩有序的,臨牀和羣衆用藥基本沒有受到影響。

問:有網民稱“地方將部分藥品調出醫保目錄是因爲醫保基金不夠用了”,您對此怎麼看?

答:當然不是。上面我已經回答了“消化”藥品的目的和意義,這裏我介紹一下全國醫保基金大致情況。2021年,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含生育保險)收入2.88萬億元,支出2.4萬億元。總體上看,全國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餘,收支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基金保障能力穩健可持續。事實上,正是在醫保基金的有力保障下,國家醫保局2018年組建以來,逐步將許多新藥好藥調進醫保目錄,實現了醫保用藥保障範圍明顯擴大、水平顯著提升。

問:請您談談北京市這次“消化”藥品的情況。

答:關於北京市第三批“消化”藥品,大部分媒體的報道都是客觀的,也有部分自媒體在轉發消息時突出“調出藥品含氨氯地平、布洛芬等”,引起社會關注,主要原因是存在一些誤解。本次北京市調出的“氨氯地平”,實際上是“氨氯地平滴丸”,臨牀上氨氯地平主流劑型是片劑或膠囊,有數十家企業生產,且一直是醫保目錄內品種,調出的滴丸劑臨牀幾乎沒有使用。數據顯示,從去年9月到今年6月,北京醫保基金實際支付氨氯地平各種劑型費用近3億元,而滴丸劑型爲0。涉及的“布洛芬”,實際上調出的僅是“布洛芬凝膠”,現有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內的“布洛芬”有膠囊、片劑、口服液、顆粒劑、軟膏等多種劑型,完全能滿足臨牀用藥需要。

總體上,包括北京市在內,全國各省份“消化”的地方增補藥品在現有國家醫保目錄內都有價格更低、質量更好的替代藥,調出影響不大。下一步,我們將加強對全國各地藥品“消化”工作調度,指導各地做好地方目錄和國家目錄的轉換銜接,引導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在國家目錄中選擇更好的替代藥品,避免對臨牀用藥造成影響。

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要求

問:前期我們也注意到了國家醫保局已經啓動2022年醫保目錄調整,請您談談今年目錄調整工作都有哪些特點。

答: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今年形勢特點,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總基調,在保持品種總體穩定、准入條件和工作流程基本不變情況下,持續優化、完善、改進。主要特點有以下四方面:

一是優化申報範圍。向罕見病患者、兒童等特殊人羣適當傾斜。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要求,對罕見病用藥申報條件不設置“2017年1月1日後批准上市”的時間限制,同時增加了納入國家鼓勵仿製藥品目錄、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的藥品可以申報今年醫保目錄。

二是完善准入方式。非獨家藥品准入同時通過競價方式確定醫保支付標準,解決以往非獨家藥品由於個別企業的產品價格較高導致該通用名藥品無法納入目錄問題。

三是改進續約規則。非獨家藥品以及經歷過兩個協議期但支付範圍和支付標準均無變化的獨家藥品納入常規目錄管理;對今年申請調整支付範圍但對基金影響不大的藥品也可以簡易續約。上述做法有利於穩定企業和社會各方面預期。

四是優化工作流程。基於專家評審工作更加成熟,申報數據資料更加全面,將評審環節優化整合爲綜合組和專業組專家聯合評審,此舉將使評審工作更加科學高效。

我們的目標是:通過目錄調整工作,推進醫保藥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實現藥品目錄結構更加優化、管理更加科學規範、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決人民羣衆看病就醫的後顧之憂。

來源:國家醫保局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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