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7月26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宝龙地产”)发布公告称,其第四批2022年票据的所有尚未偿还本金额及其应计利息,应于到期日2022年7月25日支付。截至7月25日,宝龙地产尚未偿还第四批2022年票据余下未偿还的本金额约2129.4万美元及应计利息。

与此同时,根据公告,宝龙地产第二批2022年票据的所有尚未偿还本金额及其应计利息,将于2022年11月8日到期并应支付。宝龙地产方面称,虽然公司不断探讨各项融资安排,但也未必能在到期日偿还“第二批2022年票据余下尚未偿还的本金额约3725.9万美元及其应计利息”。

宝龙地产方面进一步表示,公司将与余下的第四批2022年票据及第二批2022年票据的持有人积极保持沟通,并鼓励相关持有人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与公司联络,务求就结付这些票据达成双方同意的安排。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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