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饒舒瑋)7月26日,寶龍地產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寶龍地產”)發佈公告稱,其第四批2022年票據的所有尚未償還本金額及其應計利息,應於到期日2022年7月25日支付。截至7月25日,寶龍地產尚未償還第四批2022年票據餘下未償還的本金額約2129.4萬美元及應計利息。

與此同時,根據公告,寶龍地產第二批2022年票據的所有尚未償還本金額及其應計利息,將於2022年11月8日到期並應支付。寶龍地產方面稱,雖然公司不斷探討各項融資安排,但也未必能在到期日償還“第二批2022年票據餘下尚未償還的本金額約3725.9萬美元及其應計利息”。

寶龍地產方面進一步表示,公司將與餘下的第四批2022年票據及第二批2022年票據的持有人積極保持溝通,並鼓勵相關持有人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儘快與公司聯絡,務求就結付這些票據達成雙方同意的安排。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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