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對電子煙的監管趨緊,最近在一些電商平臺,“三無”茶煙開始露頭。它們“碰瓷”品牌香菸,打“擦邊球”公開售賣。爲了既不違反網上禁止售煙的相關規定,又能牟取暴利,這些賣家不但聲稱是“海關查獲的走私煙”,而且通過摻入所謂的水果味,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暗藏諸多風險。

山寨茶煙披上多層僞裝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菸草專賣品”。不過,禁不住利益誘惑,在一些電商平臺,有商家隱蔽地售賣所謂的捲菸產品。只不過此捲菸產品並非真正香菸,大都爲茶煙假扮。

半月談記者在多個電商平臺以“香菸”“捲菸”“電子煙”爲關鍵詞,並未搜索到相關商品。但根據知情人士介紹的技巧,將關鍵字更換爲“姻”“焑”後,立馬跳出許多商品信息。

仔細瀏覽會發現,網店出售的香菸大都自稱爲“原廠出品”“口岸處理庫存”,圖片外包裝與品牌香菸並無太大差別,往往以極低的價格出售。例如,市場零售約18元一包的“南京炫赫門”僅需5元,一條市場價約450元的“硬中華”只需58元,而且買一送一。

不同尋常的價格背後另有貓膩。這些煙通過“撞臉”大牌,其實與品牌煙並無半點關係。比如,與“南京”牌包裝極爲相似的香菸實際爲“南景”牌;“牡丹”仔細辨別就能看出是“杜丹”;“紅塔山”變成了“紅火塔山”,其中的“火”字夾在中間幾乎看不到……

半月談記者在其中一家網店以32.64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條名稱爲“正規懷舊牡丹軟包333老煙經典”的香菸,頁面介紹通篇都是“上海原廠焦油烤製品”“口岸扣押處理煙”,給人一種撿漏的錯覺。然而,收到的品牌名稱卻成了“杜丹”,外包裝還標註了“非菸草製品”“不含尼古丁”字樣。當半月談記者質疑商家“掛羊頭賣狗肉”時,對方發來一張商品頁面截圖,其中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主要成分:菊花”。

標註真煙,消費者收到的卻是茶煙,正是這些網店的慣用伎倆。有的店鋪爲逃避平臺監管及銷售糾紛,“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售賣一段時間就下架。即便如此,廉價的茶煙仍然給這些網店帶來了豐厚的利潤,有的銷售鏈接顯示賣出超過10萬件。一位賣家稱:“價格低,走的就是薄利多銷的路子”。

鑽監管空子,藏安全隱患

網上售煙無疑是不允許的。天津市菸草專賣局專賣監督管理處有關負責人介紹,經營菸草專賣品必須要有菸草專賣許可證,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菸草專賣品。那茶煙能否在網上售賣呢?

半月談記者將買來的一支茶煙掰開,裏面的細碎狀物散落開。仔細聞上去,有一絲茶葉的味道,菸絲的味道並不明顯。其外包裝上標註的原料爲精選茶葉、菊花、薄荷、荷葉、蜂蜜、食用香精,看上去似乎很“健康”。

上述負責人說:“從法律來講,捲菸的判斷標準,是成分中是否含有菸絲。茶煙等僅僅以捲菸外形出現,如不含有菸絲成分,本質上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捲菸,未納入菸草專賣品的監管範圍。”他認爲,從購買的茶煙包裝看,未註明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存在潛在安全風險。

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目前茶煙並不在《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內,不屬於食品範疇,也無法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如果茶煙產品中不含菸葉,也不屬於菸草製品。因此,茶煙在生產過程中並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對其進行規範。

在商品宣傳頁面上,一些網店商家稱:“茶煙既可以拆開泡茶喝,也可以當煙抽,非常適合戒菸。”一位擁有10年煙齡的人士在抽了茶煙後說:“有一點點菸的味道,但是不好抽,抽一口有一種燒焦味,甚至有點辣。”

知情人士稱,其中的煙味不一定是菸絲。由於常規的菸葉流通有嚴格的監管,且成本較高,部分廉價茶煙爲達到普通香菸的口感,會通過添加藥用或者化學尼古丁成分,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此前,上海市廣告監測中心發現,部分茶煙產品被檢測出焦油含量高達14.41毫克/支,超國家捲菸標準近1/3。

北京市控煙協會會長張建樞表示,電子煙“失勢”之後,部分商家又極力將茶煙打造成替煙良品的形象,利用人們對茶葉有益健康的固有印象,誘導消費者爲茶煙買單。一些茶煙通過加入所謂的水果味,甚至蠱惑未成年人吸食。

“隱祕角落”亟待監管

近年來,全社會控煙力度不斷加強,行業規範日趨完善,公共場所禁止吸菸、規範製售電子煙等舉措效果明顯。然而,生產、網銷茶煙卻仍處於野蠻生長狀態,成爲控煙的隱祕角落。

網絡上售賣的茶煙,從生產製造到銷售,全鏈條充滿了打擦邊球、欺騙、誘導的意味。一些業內人士和專家表示,對於這類商品應嚴格管理,不能放任自流。

天津市菸草專賣局專賣監督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茶煙的查處,一般是從維護知識產權的角度出發。由於茶煙包裝與平常所見捲菸包裝一樣或高度相似,該包裝涉嫌侵犯捲菸商標持有企業的權益。捲菸商標持有企業可以提起商標侵權和反不正當競爭民事訴訟,維護正當法律權益。

同時,茶煙的形態與捲菸無異,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會涉及菸草專用機械、捲菸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等菸草專賣品的非法生產、經營行爲。業內人士表示,這類情況可以由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聯合相關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監管查處。

在零售環節,網絡平臺應肩負起責任,對涉嫌侵權、違法商品及時予以下架。

張建樞認爲,應從茶煙的監管機制入手,在立法層面儘快明確茶煙能否售賣、監管方式、監管程度等具體問題。在茶煙的定性未得到進一步明確前,可以從宣傳角度加強警示。尤其對於未成年人,應把茶煙作爲警示教育內容,使其遠離菸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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