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山東增設不少於10天育兒假 配偶陪產假不少於15天

7月28日,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決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據《決定》,符合法律和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職工增加六十日產假,配偶享受不少於十五日陪產假,三週歲以下嬰幼兒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計不少於十日育兒假。六十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照料,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十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七日的護理假。增加的產假、陪產假、育兒假期間,視爲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總檯記者 劉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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