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胡志挺

8月3日,內蒙古銀保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新時代信託因董事會、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經營層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等11項違法違規案由,被罰款700萬元。

具體看,新時代的違法違規情況包括: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開展關聯交易審查;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有效發揮監督制約作用;經營層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通過固有業務和劃撥財務費用向關聯企業融資;用信託資金向關聯企業融資;印章管理不規範,用印監督失控;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用固有資金進行實業投資;未對信託業務單獨覈算;將不同信託計劃投資於同一項目;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抵質押擔保。

與此同時,還有多人被一同處罰。其中,趙利民、胡宇峯分別因新時代信託董事會、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前者爲未開展關聯交易審查違規事項責任人,後者是未有效發揮監督制約作用違規事項責任人,兩人均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此前,新時代信託董事長爲趙利民。

罰單顯示,閆鋒是新時代信託通過固有業務和劃撥財務費用向關聯企業融資、用信託資金向關聯企業融資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50萬元;邊風傑是新時代信託違規通過信託項目向關聯企業融資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20萬元;李永豐是新時代信託未對信託業務單獨覈算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10萬元。

此外,內蒙古銀保監局還披露了一份對馬寬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公告和一份對陳祥盛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送達公告。公告顯示,馬寬在新時代信託工作期間,是該公司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抵質押擔保違規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內蒙古銀保監局決定禁止其從事銀行業工作1年;陳祥盛在新時代信託工作期間,是該公司經營層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等違規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內蒙古銀保監局擬禁止其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2020年7月17日,銀保監會依法對新時代信託、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實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2021年7月16日,銀保監會依法延長新時代信託、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7月15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內蒙古銀保監局覈准王非新時代信託總裁任職資格。7月28日,新時代信託官網發佈公告稱,經內蒙古銀保監局備案通過,自2022年7月16日起,由蔡成維代爲履行公司董事長職責。經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覈准,自2022年7月25日起,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爲蔡成維,相關工商變更手續已辦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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