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股上市銀行頻頻出現短線交易、違規增減股票的事件。

8月3日,張家港行獨立董事裴平收到深交所的監管函。深交所表示,裴平作爲張家港行的董事,未能督促其配偶合規交易張家港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規定。

具體而言,裴平的配偶於7月19日買入“張行轉債”5000張,成交金額62.80萬元,並於7月20日全部賣出,成交金額62.93萬元。前述交易買入和賣出時間間隔不足六個月,構成《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短線交易。

對於上述短線交易一事,張家港行曾在7月22日的公告中表示,經情況覈實,裴平配偶徐煒在證券交易中,誤將代碼“127048”錯輸爲“128048”,因此導致本次短線交易。徐煒本次誤操作產生的收益爲126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所得收益1260元作爲本次短線交易的獲利所得已全數上繳公司賬戶。

張家港行還在公告中指出,上述行爲發生後,徐煒就本次誤操作所致短線交易行爲給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裴平對於未能及時盡到督促義務深表自責,並表示今後將督促自己的親屬嚴格規範買賣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行爲。

藍鯨財經注意到,不僅是張家港行,近日,紫金銀行以及廈門銀行因董事、高管違規增持股票也先後發佈致歉公告。

8月2日,廈門銀行發佈致歉公告稱,個別董事於8月2日以集中競價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萬股,增持價格爲人民幣5.50元/股,本次股票增持後,該董事持有公司股票3.1萬股,佔該行總股本的比例爲0.0012%。

廈門銀行表示,上述增持該行股票的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22年修訂)》第十二條中關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規定,構成窗口期買賣公司股票。

“上述增持行爲發生在該行穩定股價方案實施期限內,且公司已於7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業績快報公告》。並非該董事主觀故意違規增持,也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廈門銀行表示,該董事對本次違規增持公司股票行爲進行了反思,就本次違規行爲給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7月29日,紫金銀行也發佈了致歉公告,不同的是,紫金銀行的高管增持是“被動”違規。

公告稱,去年12月31日,該行披露了《關於穩定股價方案的公告》。因股價觸發實施穩定股價措施的啓動條件,該行確定採取由時任董事、高管增持股票的方式穩定股價,增持金額不低於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一年度從公司領取稅後收入的25%,即合計不低於173.61萬元,增持實施期限爲2022年1月17日至7月18日。

今年7月14日,上述穩定股價方案實施完成,其中部分高管於7月14日共購入股份28500股,購入均價爲2.82元/股。7月23日,紫金銀行爲防止2022年半年度工作會議內容外泄造成定期報告披露前的業績泄漏,避免股東被不實信息誤導,按照信息披露及時性的要求,臨時決定發佈業績公告。

然而,該行發佈業績公告並未充分考慮發佈時間與董監高人員購入股份的時間間隔,導致公司業績快報發佈日距離紫金銀行部分高管購入股份的時間不足10日。“公司就本事項給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紫金銀行稱。

對於後續處理計劃,紫金銀行表示,將涉及此事項的增持主體禁止交易時間由6個月延長爲一年,禁止交易時間爲2022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17日。相關人員承諾股票解除禁止交易後,如售出7月14日當日購入的股票產生收益,將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公司就本事項給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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